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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 年他調訴字第 6 號民事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2年度他調訴字第6號原 告 振興印鐵製罐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劉振隆被 告 林永信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調解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11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國一一二年七月十二日一一二年度司刑移調字第573號調解筆錄,應予撤銷。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事項:

一、按調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者,當事人得向原法院提起宣告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民事訴訟法第500條至第502條及第506條之規定,於第2項情形準用之,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2項、第4項分別定有明文。準此,當事人以調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而依上開法條規定起訴者,自應於30日之不變期間內提起,此項期間,自調解成立時起算;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理由發生或知悉在後者,均自知悉時起算。查,兩造於民國112年7月10日在本院112年度司刑移調字第573號調解程序(下稱系爭調解程序)中達成調解,並簽立調解筆錄(下稱系爭調解筆錄),有系爭調解程序筆錄、系爭調解筆錄在卷為憑(見112年度司刑移調字第573號卷【下稱司刑移調卷】第19頁至22頁),原告於112年7月19日收受送達(見司刑移調卷第23頁),而於112年7月20日提起本件撤銷調解之訴,未逾30日之不變期間,於法即無不合,先予敘明。

二、按原告於判決確定前,得撤回訴之全部或一部,但被告已為本案言詞辯論者,應得其同意。訴之撤回應以書狀為之,但於期日,得以言詞向法院或受命法官為之。訴之撤回,被告於期日到場,未為同意與否之表示者,自該期日起;其未於期日到場或係以書狀撤回者,自前項筆錄或撤回書狀送達之日起,十日內未提出異議者,視為同意撤回。民事訴訟法第262條第1項、第2項、第4項分別定有明文。原告於本院112年10月12日準備程序當庭以言詞表示撤回劉振隆部分(見本院卷第54頁),上開撤回起訴之行為,被告並未異議,按諸首揭規定,要無不合,應予准許。

貳、實體事項:

一、原告主張:於系爭調解程序前,被告向伊表示可以到伊公司之觀音廠現場了解雙側邊各內縮50公分工程,以利伊符合事業用地相關法規,並可取得政府大力推展之農牧用地就地取得廠房建築使用執照。故伊始在系爭調解程序中同意與被告成立調解,然迄今被告未至觀音廠了解狀況,亦未為伊完成前開工程,伊認為伊係遭被告欺騙,爰依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2項規定,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系爭調解筆錄應予撤銷。

二、被告則稱:迄今尚未履行系爭調解筆錄內容,且兩造有約定要做雙側邊各內縮50公分工程,所以兩造才簽訂調解筆錄,後來伊認為原告沒有誠意,所以伊沒有幫原告施作該工程,並稱同意原告撤銷調解等語。

三、經查,原告前對被告提起詐欺告訴,經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並經本院以112年度易字第249號刑事判決判處被告有罪在案,嗣於該刑事案件程序中兩造於系爭調解程序中成立調解,並簽立系爭調解筆錄,此有本院112年度易字第249號刑事判決在卷可查(見本院卷第67頁至76頁),並經本院調閱系爭調解程序卷宗核閱無訛,前情應堪認定。

四、得心證之理由:㈠按調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者,當事人得向原法院提起宣

告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2項定有明文。而所謂無效或得撤銷之事由,例如調解有內容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背於公序良俗,或調解有詐欺、脅迫、錯誤(錯誤應受民法第738條之限制)等情形,且該無效或得撤銷原因之有無,悉依調解成立時之狀態決之。又按所稱詐欺,係指對於表意人意思形成過程屬於重要而有影響之不真實事實,表示其為真實,而使他人陷於錯誤、加深錯誤或保持錯誤者而言。是項規定所欲保護之法益,為表意人意思表示形成過程之自由(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480號民事判決意旨參照)。

㈡經查,原告上開主張,業據其提出系爭調解筆錄影本、兩造

間通訊軟體LINE對話文字檔在卷可參(見本院卷第13頁至14頁、第27頁至30頁),且為被告所不爭執,被告並於本院準備程序時稱同意撤銷調解等語(見本院卷第54頁至55頁),職此,原告上開主張,應可採信。從而,原告主張依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2項規定,請求撤銷系爭調解筆錄,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所提證據,經審酌均於判決結果無影響,爰不予逐一論駁,併此敘明。

六、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6 日

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許瑞東

法 官 趙悅伶法 官 謝依庭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6 日

書記官 邱雅珍

裁判案由:確認調解無效
裁判日期:202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