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勞訴字第210號原 告 張文祥訴訟代理人 蕭慶鈴律師被 告 羿揚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伯彰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請求給付扣押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7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徐玉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7 日 書記官 王思穎裁判案由:請求給付扣押款裁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5-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