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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3 年訴字第 1578 號民事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訴字第1578號原 告 A女

B女B男共 同訴訟代理人 梁燕妮律師被 告 李彥霆上列被告因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經本院刑事庭以113年度審附民字第222號裁定移送前來,於民國113年8月5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一、被告應分別給付原告A女新臺幣50萬元、原告B女新臺幣20萬元、原告B男新臺幣20萬元,及均自民國113年1月2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三、本判決得假執行。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按行政機關及司法機關所製作必須公開之文書,不得揭露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14條第2項定有明文;又裁判及其他必須公示之文書,不得揭露足以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如確有記載之必要,得僅記載其姓氏、性別或以使用代號之方式行之,法院辦理性侵害犯罪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3點亦有明定。本件原告起訴主張被告所為之侵權事實,係犯拍攝少年性影像罪,核屬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所定之罪名,揆諸前揭規定,本院裁判時自不得揭露足以識別被害人即A女身分之資料,爰分別以A女、B女、B男之代號表示(姓名詳卷內對照表),合先敘明。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㈠被告與原告A女前為男女朋友,被告明知原告A女斯時為未滿1

8歲之少年,仍於民國112年至原告A女滿18歲前之某不詳時間,在原告A女址設新北市新莊區住處內,持手機拍攝原告A女赤裸上身,露出胸部及被告將陰莖插入原告A女陰道為性交行為之性影像;另於112年至原告A女滿18歲前之某不詳時間,在被告所駕駛、不詳車號之自小貨車後面,持手機拍攝原告A女赤裸上身,露出胸部之性影像。

㈡被告上開行為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製

造少年性影像罪,不法侵害原告A女貞操權、隱私權,構成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之侵權行為,且對原告A女身心發展造成一定程度之負面影響,亦侵害原告A女之父母即原告B男、B女基於父母之身分法益,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金。

㈢聲明:

⒈被告應給付原告A女新臺幣(下同)50萬元,及自刑事附帶

民事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⒉被告應給付原告B女20萬元,及自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

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⒊被告應給付原告B男20萬元,及自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

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⒋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陳稱:不爭執原告主張之侵權事實,並同意如數賠償原告等語。

三、得心證之理由:㈠按當事人於言詞辯論時為訴訟標的之捨棄或認諾者,應本於

其捨棄或認諾為該當事人敗訴之判決,民事訴訟法第384條定有明文。經查,被告對原告主張之前揭事實及基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法律關係請求給付原告A女50萬元、原告B女20萬元、原告B男20萬元等節,於本院113年8月5日言詞辯論期日時對原告主張之訴訟標的為認諾之表示(見本院卷第50至51頁),依上開規定,自應為原告勝訴、被告敗訴之判決。

㈡次按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

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或依督促程序送達支付命令,或為其他相類之行為者,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5%,民法第229條第2項、第233條第1項前段及第203條分別定有明文。原告對被告之前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債權,為未定期限金錢債權,揆諸前揭說明,原告自得請求被告給付自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13年1月24日(見附民卷第5頁)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應給付原告A女50萬元、原告B女20萬元、原告B男20萬元,及均自113年1月2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另原告雖聲請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惟本件係本於被告認諾所為之判決,依民事訴訟法第389條第1項第1款規定,自應由本院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六、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楊雅萍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30 日

書記官 廖宇軒

裁判日期:2024-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