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1005號原 告 張偉宏
張賢銀上2 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陳國華律師
呂函諭律師被 告 儷氏化粧品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曾麗容被 告 曾古素琴
曾文章
曾柏允上5 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蘇維國律師
李宗翰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9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劉婉甄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9 日
書記官 陳思慈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1005號原 告 張偉宏
張賢銀上2 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陳國華律師
呂函諭律師被 告 儷氏化粧品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曾麗容被 告 曾古素琴
曾文章
曾柏允上5 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蘇維國律師
李宗翰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9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劉婉甄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9 日
書記官 陳思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