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重訴字第82號原 告 黃銘毅訴訟代理人 張育銜律師複代理 人 林聖哲律師被 告 楊長穎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協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6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黃信滿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6 日 書記官 吳佳玲裁判案由:履行協議裁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6-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