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457號公 訴 人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蘇聖章上列被告因違反電業法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31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薛侑倫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31 日 書記官 歐慧琪裁判案由:違反電業法等裁判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13-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