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639號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辜濂松訴訟代理人 施凱騰被 告 曾碧蕙被 告 高意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詐害行為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六日下午四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程士傑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30 日
書記官 李家維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639號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辜濂松訴訟代理人 施凱騰被 告 曾碧蕙被 告 高意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詐害行為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六日下午四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程士傑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30 日
書記官 李家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