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6號聲 請 人即 債 務人 李居中相 對 人即 債 權人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曾璟旋相 對 人即 債 權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曾國烈代 理 人 洪瑞霞相 對 人即 債 權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鍾隆毓相 對 人即 債 權人 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吳怡慧相 對 人即 債 權人 永瓚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呂清治相 對 人即 債 權人 滙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嚴凱泰相 對 人即 債 權人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蔡慶年代 理 人 黃朝掌相 對 人即 債 權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洪信德相 對 人即 債 權人 周杏齡相 對 人即 債 權人 葉淑鳳相 對 人即 債 權人 邱世杰相 對 人即 債 權人 蔡崇富相 對 人即 債 權人 林朝英相 對 人即 債 權人 陳揚宗相 對 人即 債 權人 劉顯武相 對 人即 債 權人 許林秀雅相 對 人即 債 權人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沈臨龍代 理 人 蕭雅尹相 對 人即 債 權人 徐冬青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債務人所提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
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其生活程度應為如後之限制:(一)不得為奢靡浪費、賭博、金錢借貸及投資金融商品之行為。(二)不得購買不動產,且不得從事國外遊學、出國旅遊及住宿四星級以上飯店等消費行為。(三)不得搭乘計程車、高鐵及飛機等航空器,但因公務所需或緊急者不在此限。
理 由
一、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依其收入及財產狀況,可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已盡力清償者,法院應以裁定認可更生方案。另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之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得為相當之限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第1 項前段、第62條第2 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101 年度消債更字第54號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其所提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以每月為
1 期,分6 年共72期,第1 至6 期每期清償新台幣(下同)43,000元;第7 至72期每期清償29,000元,另於更生方案履行中之民國104 年4 月提出233,846 元清償,總清償金額為2,405,846 元,占無擔保及無優先債權總額之33.94 %,經本院於103 年4 月28日以屏院勝民執玉字第102 司執消債更
6 號函請債權人表示意見,結果18名債權人中,除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示同意,而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渠等債權占無擔保及無優先權總債權額之比例為
52.75 %)明示不同意外,其餘14名債權人均逾期未為確答,應視為同意,因其同意及視為同意更生方案之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雖已過半數,然渠等所代表之債權額,未逾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總債權額之二分之一,而未獲可決。
三、經查:㈠債務人目前任職於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四大隊
第一中隊,有固定收入,其陳報每月薪資(含津貼)扣除退撫基金、公保費及健保費後為74,904元,已高於其102 年12月至103 年2 月每月平均薪資71,974元,有警察服務證、薪資證明印領清冊附卷可稽,爰以較高者74,904元列計其每月所得。又債務人將於103 年12月屆齡退休,每月退休金加計優惠存款利息為61,455元(計算式:56104 +5351=61455),有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四大隊第一中隊出具之退休金試算結果附卷可稽,爰以61,455元列計其退休後每月所得。
㈡債務人陳報其配偶邱○嬌(00年00月生)無工作收入,需由
其負擔扶養費用,查邱○嬌100 、101 年度均查無所得,有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在卷可稽,有不能維持生活之情事,堪認確有受扶養之必要。
㈢另債務人及其配偶名下均無不動產,現承租屏東縣屏東市○
○街○○號房屋居住,每月尚須支出租金11,000元,有房屋租賃契約書及房租收付款明細在卷可憑,則以債務人每月平均所得扣除第1 期至第6 期更生方案之清償金額及房屋租金後,僅餘20,904元(計算式:00000 -00000 -00000 =2090
4 ),供作債務人及其配偶日常生活所需費用,平均每人僅10,452元(計算式:20904 ÷2 =10452 ),已低於衛生福利部公告之103 年度台灣省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0,869元,而無浪費可言。又債務人於103 年12月屆齡退休後,以債務人每月平均所得,扣除第7 期至第72期更生方案之清償金額及房屋租金後,僅餘21,455元(計算式:00000 -00000 -00000 =21455 ),供作債務人本人及其配偶日常生活所需費用,平均每人僅10,728 元(計算式:21455 ÷2 =10728,未滿1 元部分四捨五入),亦低於上開台灣省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0,869元,而無浪費可言。另因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新、舊制度轉換,債務人於退休時將領得補償金共233,846元(計算式:150366+83510 =233846),有上開退休金試算結果在卷可憑,而債務人願於更生方案履行中之104 年4月將之全部提出用以清償債務,亦足認其已盡清償之最大誠意,則依債務人收入及財產狀況,可認其其更生方案之條件為已盡力清償。
四、據上,本件債務人有固定之收入,且其所提更生方案之條件堪認已盡力清償,復查無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第2 項之消極事由存在,雖未經債權人會議之可決,仍應逕予認可,另依同條例第62條第2 項規定,就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為相當之限制,爰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5 月 27 日
司法事務官附件:更生方案(單位:新台幣/元)
┌───────────────────────────────────────────────────┐│壹、更生方案內容 │├───────────────────────────────────────────────────┤│1.每期清償金額:第1 至6 期,每期(月)43,000元;第7 至72期,每期(月)29,000元;另於104 年4 月增提233,││ 846 元清償。 ││2.每1 月為1 期,每期在10日以前依債權比例給付債權人。 ││3.自認可裁定確定之翌月起,分6 年,共72期清償。 ││4.清償比例:33.94% ││5.債務總金額:7,087,814元。 ││6.清償總金額:2,405,846 元。 ││7.債務人於履行更生方案前,應自行向債權人查詢還款案號依期履行,並自行負擔匯款費用,或逕以書面向最大債權││ 金融請求統一辦理收款及撥付款項之作業。 ││8.各債權人每期可受分配金額=每期清償總金額×各債權人債權比例,依四捨五入方式進位受償,若各債權人每期可││ 受分配金額加總不等於每期清償總金額,則依序依債權比例金額大者優先進位。 │├───────────────────────────────────────────────────┤│貳、更生清償分配表 │├──┬───────┬─────┬─────┬────┬─────┬─────┬─────┬─────┤│編號│ 債權人 │ 債權金額 │第1 至6 期│清償額 │第7 至72期│ 清償額 │104 年4 月│6 年清償總││ │ │ │每期金額 │ │每期金額 │ │另提233,84│額 ││ │ │ │ │ │ │ │6 元清償 │ │├──┼───────┼─────┼─────┼────┼─────┼─────┼─────┼─────┤│ 1 │渣打國際商業銀│ 33,859 │ 205 │ 1,230│ 139 │ 9,174 │ 1,117 │ 11,521││ │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2 │玉山商業銀行股│ 375,445 │ 2,278 │ 13,668│ 1,536 │ 101,376 │ 12,387 │ 127,431││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3 │台新國際商業銀│ 740,344 │ 4,491 │ 26,946│ 3,029 │ 199,914 │ 24,426 │ 251,286││ │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4 │滙誠第一資產管│ 439,452 │ 2,666 │ 15,996│ 1,798 │ 118,668 │ 14,499 │ 149,163││ │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5 │甲○○○○○股│ 293,759 │ 1,782 │ 10,692│ 1,202 │ 79,332 │ 9,692 │ 99,716││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6 │滙豐汽車股份有│ 39,018 │ 237 │ 1,422│ 160 │ 10,560 │ 1,287 │ 13,269││ │限公司 │ │ │ │ │ │ │ │├──┼───────┼─────┼─────┼────┼─────┼─────┼─────┼─────┤│ 7 │第一商業銀行股│3,329,275 │ 20,198 │ 121,188│ 13,622 │ 899,052 │ 109,842 │ 1,130,082││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8 │遠東國際商業銀│ 666,474 │ 4,043 │ 24,258│ 2,727 │ 179,982 │ 21,989 │ 226,229││ │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9 │甲○○ │ 74,535 │ 452 │ 2,712│ 305 │ 20,130 │ 2,459 │ 25,301│├──┼───────┼─────┼─────┼────┼─────┼─────┼─────┼─────┤│ 10 │甲○○ │ 68,263 │ 414 │ 2,484│ 279 │ 18,414 │ 2,252 │ 23,150│├──┼───────┼─────┼─────┼────┼─────┼─────┼─────┼─────┤│ 11 │甲○○ │ 218,284 │ 1,324 │ 7,944│ 893 │ 58,938 │ 7,202 │ 74,084│├──┼───────┼─────┼─────┼────┼─────┼─────┼─────┼─────┤│ 12 │甲○○ │ 140,543 │ 853 │ 5,118│ 575 │ 37,950 │ 4,637 │ 47,705│├──┼───────┼─────┼─────┼────┼─────┼─────┼─────┼─────┤│ 13 │甲○○ │ 126,786 │ 769 │ 4,614│ 519 │ 34,254 │ 4,183 │ 43,051│├──┼───────┼─────┼─────┼────┼─────┼─────┼─────┼─────┤│ 14 │甲○○ │ 78,735 │ 478 │ 2,868│ 322 │ 21,252 │ 2,597 │ 26,717│├──┼───────┼─────┼─────┼────┼─────┼─────┼─────┼─────┤│ 15 │甲○○ │ 196,007 │ 1,189 │ 7,134│ 802 │ 52,932 │ 6,467 │ 66,533│├──┼───────┼─────┼─────┼────┼─────┼─────┼─────┼─────┤│ 16 │甲○○○ │ 96,013 │ 583 │ 3,498│ 393 │ 25,938 │ 3,168 │ 32,604│├──┼───────┼─────┼─────┼────┼─────┼─────┼─────┼─────┤│ 17 │合作金庫商業銀│ 100,518 │ 610 │ 3,660│ 411 │ 27,126 │ 3,316 │ 34,102││ │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18 │甲○○ │ 70,504 │ 428 │ 2,568│ 288 │ 19,008 │ 2,326 │ 23,902│├──┼───────┼─────┼─────┼────┼─────┼─────┼─────┼─────┤│總計│ │7,087,814 │ 43,000 │ 258,000│ 29,000 │1,914,000 │ 233,846 │ 2,405,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