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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0 年聲字第 2268 號刑事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聲字第2268號聲 請 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趙柏毅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00年度聲沒字第45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臺南縣警察局(現已改制為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查獲被告趙柏毅自民國九十九年四、五月間起至同年八月二十二日止因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案件,業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九十九年度營偵字第一二八○號為緩起訴處分,並於九十九年十月十四日確定,於一○○年十月十三日期滿,有該緩起訴處分書及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在卷足稽。惟該案中扣案之如附表所示之電子遊戲機具四十三台(含IC板四十二片)及代幣一萬六千六百六十二枚,為被告所有供本件犯罪所用之物,業據被告於警詢時及偵查中坦承在卷,爰聲請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為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趙柏毅因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案件,業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九十九年度營偵字第一二八○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有上開緩起訴處分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九十九年度上職議字第四六五九號處分書各一份在卷可稽。而本件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為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業據被告供承在卷,並有扣押物品目錄表、現場照片附卷可參,揆諸前揭規定,聲請人之聲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第二百二十條之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16 日

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孫淑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方秀貞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16 日附表:

┌──┬──────────┬──────────┐│編號│扣 案 物 品 │數 量 │├──┼──────────┼──────────┤│ 1 │麻將台(大滿貫) │陸台(含IC板陸塊)│├──┼──────────┼──────────┤│ 2 │小恐龍(水果盤) │壹台(含IC板壹塊)│├──┼──────────┼──────────┤│ 3 │水果盤 │壹台(含IC板壹塊)│├──┼──────────┼──────────┤│ 4 │黃金夜總會 │貳台(含IC板貳塊)│├──┼──────────┼──────────┤│ 5 │王牌對決 │壹台(含IC板壹塊)│├──┼──────────┼──────────┤│ 6 │超悟空 │壹台(含IC板壹塊)│├──┼──────────┼──────────┤│ 7 │北斗神拳 │壹台(含IC板壹塊)│├──┼──────────┼──────────┤│ 8 │財神 │貳台(含IC板貳塊)│├──┼──────────┼──────────┤│ 9 │傑克船長 │壹台(含IC板壹塊)│├──┼──────────┼──────────┤│ 10 │潘金蓮 │壹台(含IC板壹塊)│├──┼──────────┼──────────┤│ 11 │歡樂節慶 │壹台(含IC板壹塊)│├──┼──────────┼──────────┤│ 12 │金富豪 │壹台(含IC板壹塊)│├──┼──────────┼──────────┤│ 13 │足球金盃 │壹台(含IC板壹塊)│├──┼──────────┼──────────┤│ 14 │霹靂馬 │壹台(含IC板壹塊)│├──┼──────────┼──────────┤│ 15 │悍馬戰將 │伍台(含IC板伍塊)│├──┼──────────┼──────────┤│ 16 │豹中豹 │貳台(含IC板貳塊)│├──┼──────────┼──────────┤│ 17 │金象王 │壹台(含IC板壹塊)│├──┼──────────┼──────────┤│ 18 │瑪莉大戰 │貳台(含IC板貳塊)│├──┼──────────┼──────────┤│ 19 │魔鬼大帝 │貳台(含IC板貳塊)│├──┼──────────┼──────────┤│ 20 │粉紅玫瑰 │壹台(含IC板壹塊)│├──┼──────────┼──────────┤│ 21 │2002戰鬥群王 │貳台(含IC板貳塊)│├──┼──────────┼──────────┤│ 22 │雷電快打 │壹台(含IC板壹塊)│├──┼──────────┼──────────┤│ 23 │三國戰記2代 │貳台(含IC板壹塊)│├──┼──────────┼──────────┤│ 24 │西遊記 │壹台(含IC板壹塊)│├──┼──────────┼──────────┤│ 25 │三國戰記1代 │壹台(含IC板壹塊)│├──┼──────────┼──────────┤│ 26 │越南大戰2代 │壹台(含IC板壹塊)│├──┼──────────┼──────────┤│ 27 │2003戰鬥群王 │壹台(含IC板壹塊)│├──┼──────────┼──────────┤│ 28 │代幣 │壹萬陸仟陸佰陸拾貳枚│└──┴──────────┴──────────┘

裁判案由:專科沒收
裁判日期:201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