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4 年聲字第 986 號刑事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4年度聲字第986號聲 請 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 刑 人 謝鐵軍上列受刑人因盜匪等案件,聲請人聲請於假釋中付保護管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謝鐵軍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 由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謝鐵軍前犯盜匪等案件,經北部軍事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確定後移送執行。茲聲請人以受刑人業經法務部核准假釋,聲請於其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情。本院審核有關文件,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 條第1 項、刑法第93條第

2 項、第96條但書,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刑事第三庭法 官 卓穎毓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林書婷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裁判日期:2015-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