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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5 年易字第 45 號刑事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5年度易字第45號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李子為選任辯護人 趙立偉律師被 告 李穎甄

謝尚修前列二被告之共同選任辯 護 人 謝庭恩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律師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4 年度偵字第12289 號、104 年度偵字第19300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李子為、李穎甄、謝尚修均無罪。

事實及理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李子為係香港唐朝智識產權有限公司(下稱香港唐朝公司)之代表人之一及唐朝智慧財產有限公司(下稱臺灣唐朝公司)之負責人,其未取得律師資料,意圖營利,自民國97年間起,以香港唐朝公司名義,受阿迪達斯、克麗絲汀迪奧高巧、拉克絲蒂、LC授權、高奇、唐美希緋格許可、力霸克、添柏嵐、彪馬運動魯道夫達士拉、埃爾梅斯、凝結、史塔西、德克斯戶外、凱斯金斯頓、彪馬歐洲、永勝、固喜歡固喜等外國公司之委託,再由臺灣唐朝公司僱用具有犯意聯絡之被告李穎甄為承辦人,以告訴代理人「臺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名義,提出違反商標法之刑事告訴,並由被告李穎甄擔任複代理人,而辦理如附表

1 -51 、53-55 、57、62、63、65-66 所示之訴訟事件;迨至102 年4 月30日,由被告李子為與具有違反律師法犯意聯絡之被告即貞觀法律事務所負責人謝尚修律師簽立「法律顧問委任契約書」,將訴訟事件委由被告謝尚修辦理,被告李穎甄亦改由被告謝尚修僱用,除接續辦理未偵結之訴訟事件外,復另以告訴代理人「臺灣唐朝公司」或「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均為被告李子為)名義,提出違反商標法之刑事告訴,並由被告李穎甄擔任複代理人,或直接以告訴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違反商標法之刑事告訴,而辦理如附表編號50-61 、64-111所示之訴訟事件,應認被告李子為、李穎甄及謝尚修均涉嫌違反律師法第48條第1 項之未取得律師資格,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罪嫌等語。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 條第2 項、第155 條第2 項、第301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之證據。又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為裁判基礎;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無論直接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於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之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性懷疑之存在時,即無從為有罪之認定(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816 號、40年台上字第86號、76年台上字第4986號判例意旨可資參照)。況刑事訴訟法第161 條第1 項亦明定: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是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基於無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最高法院92年台上字第128 號判例亦同此意旨)。又按「未取得律師資格,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者,除依法令執行業務者外,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 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金。」為律師法第48條第1 項所明定,故行為人不具備律師資格,主觀上基於「意圖營利」,而有辦理訴訟事件之客觀行為,除依法令執行業務者外,始構成本罪,其中關於之「意圖營利」之要件,係意圖從辦理訴訟中取得利益而言。倘行為人辦理訴訟事件,主觀上並無營利之意圖,則尚難以上開罪名相繩。

三、公訴人認被告3 人涉有前揭未取得律師資格,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罪嫌,無非係以被告李子為、李穎甄、謝尚修等人之供述、附表所示訴訟事件之書類及卷內資料3 宗、香港唐朝公司與貞觀法律事務所簽立之「法律顧問委任契約書」影本3 份、貞觀法律事務所之中國信託銀行存款交易明細1份及被告李子為所提出之匯入匯款買匯水單影本6 張為其論據。

四、訊據被告3 人堅決否認有何未取得律師資格,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之犯行,被告李子為辯稱:附表所示之告訴人公司均係香港唐朝公司之客戶,臺灣唐朝公司係代香港唐朝公司辦理附表所示之訴訟,臺灣唐朝公司並未收取任何費用,伊並無營利之意圖等語;被告李穎甄辯稱:伊於97年至102年間任職臺灣唐朝公司,受僱於被告李子為,自臺灣唐朝公司離職後,任職於貞觀法律事務所,受僱於貞觀法律事務所之負責人謝尚修,均係擔任法務工作,伊在臺灣唐朝公司除負責與香港唐朝公司聯繫附表所示之訴訟外,有關商標鑑定內容、和解金額等也會向香港唐朝公司專責人員報告,伊領取固定薪水,並無營利之意圖等語;被告謝尚修則辯稱:伊係貞觀法律事務所之負責人,具有律師資格,伊於102 年4月30日起與香港唐朝公司簽立顧問契約後,負責處理香港唐朝公司之客戶之商標遭侵權之行政、民事及刑事等訴訟,惟因部分香港唐朝公司之客戶不及簽立新的授權書,從而,在尚未接獲新的授權書前,雖然均係由貞觀法律事務所處理相關訴訟,但對外卻無法以伊之名義代理該等公司提起告訴,乃沿用舊例由臺灣唐朝公司、香港唐朝公司或李穎甄以代理人名義提起告訴,或由李穎甄擔任複代理人,伊並未有任何違反律師法犯行等語。

五、經查:

(一)被告李子為與李穎甄均不具律師資格,被告李子為係臺灣唐朝公司之法定代理人,亦係香港唐朝公司之董事之一,被告李穎甄於97年間起迄至102 年間受僱於被告李子為,其自臺灣唐朝公司離職後,即受僱於貞觀法律事務所之負責人謝尚修,均係擔任法務之工作;被告謝尚修具律師資格,係貞觀法律事務所之負責人,於102 年4 月30日起與香港唐朝公司簽立法律顧問委任契約(內容包含處理香港唐朝公司之客戶於臺灣地區有關商標審議之行政程序或遭商標侵權之行政、民事及刑事等訴訟)。而「臺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為被告李子為)以告訴代理人名義,對附表編號1-51、53-55、57、62-63 、65-66 所示之訴訟事件提起違反商標法之刑事告訴,並由被告李穎甄擔任複代理人辦理上開訴訟事件;「臺灣唐朝公司」或「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為被告李子為)以告訴代理人名義,提出違反商標法之刑事告訴,並由被告李穎甄擔任複代理人,或由被告李穎甄以告訴代理人名義,提出違反商標法之刑事告訴,而辦理附表編號50-6

1 、64-111所示之訴訟事件等情,業據被告李子為、李穎甄及謝尚修於偵訊及本院訊問、審理時供述明確,並有香港唐朝公司與貞觀法律事務所簽立之「法律顧問委任契約書」影本3 份、附表所示訴訟事件之書類及卷內資料3 宗附卷(詳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104 年度他字第2171號偵查卷宗〈以下簡稱偵2 卷〉第80頁至第84頁、附件一、二、三卷)可按,是此部分事實,固堪認定。

(二)惟被告李子為、李穎甄及謝尚修是否有違反律師法犯行,茲分述如下:

1.被告李子為於本院審理時供稱:臺灣唐朝公司不是以營利為目的,臺灣唐朝公司的費用就是香港唐朝公司之支出,香港唐朝公司是一間智慧財產顧問服務公司,附表所記載之告訴人公司授權香港唐朝公司處理該等公司於東南亞地區(包括香港、澳門、中國大陸、泰國、印尼等地)之智慧財產服務,包括商標調查等等,該等公司並付費與香港唐朝公司,而臺灣唐朝公司僅係香港唐朝公司之臺灣辦事處,臺灣唐朝公司沒有收入,所以旅費、出差費用等等支出均由香港唐朝公司提供,商標訴訟案件之當事人和解金均係匯入臺灣唐朝公司之帳戶,但此筆款項大部分是由香港唐朝公司直接全額退給客戶公司,因若從臺灣唐朝公司匯給客戶,加上又轉換外幣,起碼減少百分之10,所以不從臺灣唐朝公司直接匯給客戶公司,除非香港唐朝公司沒有錢了,臺灣唐朝公司就會直接匯給客戶等語(詳本院卷第70頁、第111 頁至第115 頁、偵2 卷第154 頁至第155 頁、本院卷第186 頁);另被告謝尚修於偵查及本院審理時供稱:和解金部分由香港唐朝公司指定匯入臺灣唐朝公司在中國信託的帳戶,這部分我們沒有經手;有關和解金部分,本來貞觀法律事務所有另外開一個帳戶專門自己收和解金,但和解金之範圍有些複雜,故香港唐朝公司有再設另一個帳戶作為違反商標法案件之被告匯款之代收帳戶,當與對造和解時,他們都是匯到上開帳戶內,日後客戶間如何彙算不會經過我,但我們要與每個品牌客戶每個月要做月報表及年報來做總結,所以這些報表之結算表都是報給香港唐朝公司,香港唐朝公司會與品牌客戶對帳後,發EMAIL 給我,要伊將臺灣唐朝公司對帳之該筆金額匯到香港唐朝公司,我只對香港唐朝公司負責,我們是受香港唐朝公司之指示,案件之進度及告訴狀如何書寫及談和解內容,都是由伊處理,但相關內容會與香港唐朝公司彙報,香港唐朝公司再轉給各個品牌之窗口,一旦品牌窗口有意見,會與香港唐朝公司聯絡,香港唐朝公司再聯繫我們,因為品牌客戶之電子郵件也會副本知會我們,所以伊看到如果有關臺灣訴訟相關之部分,例如緩起訴是什麼樣制度或者強制執行的部分,會由我們這邊與品牌公司聯絡,102 年4 月30日貞觀法律事務所開始接手後,臺灣唐朝公司已經不處理業務等語(詳偵2 卷第14頁反面至第15頁、本院卷第138 頁反面至第139頁、第189頁);又被告李穎甄於本院審理時陳稱:在臺灣唐朝公司是負責商標鑑定及香港英文報告,不論什麼案件都要與香港公司聯絡,例如鑑定,起訴書附表所示的內容也都會與香港唐朝公司聯絡,和解金額也會與香港唐朝公司報告,我都是與香港唐朝公司專責人員彙報,至於其他品牌接觸的部分,都是香港唐朝公司的人負責,不會讓我接觸到這些客戶。我也不知道香港唐朝公司與各個品牌客戶間之授權範圍及簽約內容等語(詳本院卷第188頁反面),經核證人李子為、謝尚修及李穎甄上開供述情節大致相符,此外,復有「HERMES」(即埃爾梅斯公司)、「LACOSTE」(即拉克絲蒂公司)、「Christian Dior」(即克麗絲汀迪奧高巧公司)授權香港唐朝公司處理大中華地區之品牌保護策略(含商標侵權之刑事告訴)等情,有該等廠商出具之證明書3份附卷(詳本院卷第72頁至第78頁)可按,益徵被告李子為辯稱:香港唐朝公司受附表所示之公司委任處理大中華地區之商標權利保護相關事宜,香港唐朝公司再指示臺灣唐朝公司辦理如附表所示之訴訟事件,臺灣唐朝公司不過是香港唐朝公司之臺灣辦事處等語,應屬可採。而本件既查無臺灣唐朝公司有於附表所示之訴訟案件中取得任何利益,縱使臺灣唐朝公司有以告訴代理人名義,提起違反商標法之刑事告訴,尚難率以認定被告李子為有公訴意旨所指未取得律師資格,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之犯行。

2.其次,檢察官雖以「臺灣唐朝公司係公司組織,參照公司法第1 條之規定,係以營利為目的」,而認被告李子為顯有營利之意圖云云。然律師法第48條第1 項明定之「意圖營利」之構成要件,係意圖從辦理訴訟中取得利益而言,此與公司法第1 條所稱之公司之成立係以營利為目的之要件自不相同,自無從以「臺灣唐朝公司」係依公司法所成立之公司,遽謂「臺灣唐朝公司」於附表所示之訴訟案件中必有取得利益,而率認被告李子為有何營利之意圖,而為其不利之認定。

3.另被告李穎甄未取得律師資格,雖以代理人名義對附表所示案件提起告訴,或以複代理人名義對附表所示案件於偵查中應訊及提出刑事陳報狀。然被告李穎甄於偵訊時供述:伊不論係任職臺灣唐朝公司或貞觀法律事務所,均係領取固定的月薪,並沒有額外的獎金或福利等語(詳偵2 卷第14頁),核與證人即被告謝尚修於偵查中證述:李穎甄個人擔任訴訟代理人的案子係伊指派,她是領固定月薪,沒有其他獎金等語(詳偵2 卷第15頁)相符,是被告李穎甄所辯並未因附表所示之訴訟事件有額外收取費用或索取代價等語,信而有徵,堪予採信。是自無從以被告李穎甄曾以代理人名義對附表所示案件提起告訴,或以複代理人名義對附表所示案件於偵查中應訊、提出刑事陳報狀,率認被告李穎甄對於該等案件有何營利之意圖。

4.至香港唐朝公司固有於附表編號93、95⑴、97⑵⑶至99、10

1 至103 、106 至111 所示之時間,以代理人之名義對上開附表所示之訴訟事件提起告訴,並由被告李穎甄擔任該等案件之複代理人,提出刑事陳報狀。然律師法第48條第1 項所明定之「意圖營利」,係意圖從辦理訴訟中取得利益而言。而香港唐朝公司與附表所示之告訴人公司間之授權內容為何暨香港唐朝公司是否有就上開訴訟事件直接從訴訟中取得利益,檢察官均未能舉證證明。再者,被告謝尚修於偵訊時供述:102 年5 月1 日之後之案件均係貞觀法律事務所所承辦(詳偵2 卷第155 頁反面),且103 年、104 年間香港唐朝公司已與貞觀法律事務所簽立「法律顧問委任契約」,由貞觀法律事務所負責處理香港唐朝公司之客戶於臺灣地區有商標遭侵權之行政、民事及刑事等訴訟案件,已如前述,復觀諸附表編號93、95⑴、97⑵⑶至99、101 至103 、106 至11

1 所示訴訟事件之複代理人均係被告李穎甄,斯時被告李穎甄已任職貞觀法律事務所,據此,足見上開案件實際上均係由貞觀法律事務所負責處理,是該等案件縱以香港唐朝公司之名義提起告訴,亦難認被告李子為有何公訴意旨指稱自該等案件獲取利益之營利意圖。

5.綜上,公訴意旨所提出之證據,尚不足以證明被告李子為、李穎甄有何律師法第48條第1 項所定「意圖營利」之主觀構成要件,應認舉證不足,均不得以該罪名相繩,是被告謝尚修亦無成立共犯之可能,自不待言。

六、綜上所述,檢察官所舉事證,尚無從說服本院形成被告李子為、李穎甄及謝尚修涉犯未取得律師資格,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犯行之心證,復無其他積極事證足以證明被告等人有檢察官所指之犯行,揆諸前開法條規定及判例意旨,自應為被告等人無罪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1 條第1 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陳昆廷提起公訴,由檢察官廖舒屏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2 日

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鄭燕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王杏月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5 日附表:

┌──┬──────┬────────────┬───┬──────────────────────────┬──────────┐│編號│ 本署案號 │ 告訴人 │ 被告 │ 訴訟行為 │ 備註 │├──┼──────┼────────────┼───┼──────────────────────────┼──────────┤│ 1 │97年度偵字第│阿迪達斯公司 │王思評│⑴97年5月8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8271號 │ │謝素雲│ 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97年6月24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97年7月4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名│ ││ │ │ │ │ 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2 │97年度偵字第│阿迪達斯公司 │洪僅茗│⑴97年5月8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8272號 │ │ │ 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97年6月24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97年7月1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3 │97年度偵字第│克麗絲汀迪奧高巧公司 │梁惟茜│⑴97年5月2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8478號 │ │ │ )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97年6月24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97年7月4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名│ ││ │ │ │ │ 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4 │97年度偵字第│拉克絲蒂公司 │楊玉娟│⑴97年5月2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10279號 │ │ │ )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97年7月29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97年8月5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名│ ││ │ │ │ │ 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5 │97年度偵字第│克麗絲汀迪奧高巧公司 │林巧玲│⑴97年5月21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10573號 │ │ │ )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97年8月5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97年8月2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6 │97年度偵字第│阿迪達斯公司 │黃怡卿│⑴97年8月23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12808號 │ │ │ )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97年9月19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97年9月26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7 │97年度偵字第│LC授權公司 │蘇政芳│⑴97年8月23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13070號 │ │ │ )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97年9月25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97年10月3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8 │97年度偵字第│LC授權公司 │段盛曨│⑴97年9月21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16011號 │克麗絲汀迪奧高巧公司 │ │ )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97年11月24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97年12月2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9 │97年度偵字第│LC授權公司 │林旭華│⑴97年10月29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16459號 │高奇公司 │ │ )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97年11月24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97年12月5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10 │97年度偵字第│唐美希緋格許可公司 │盧琴蒔│⑴97年10月28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16545號 │ │ │ )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97年12月18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97年12月18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11 │97年度偵字第│力霸克公司 │陳連得│⑴97年9月2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16546號 │ │ │ )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97年12月2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97年12月9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12 │97年度偵字第│唐美希緋格許可公司 │林金生│⑴97年10月31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16919號 │ │ │ )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97年12月18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13 │97年度營偵字│添柏嵐公司 │李豪剛│⑴97年5月13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第968號 │ │ │ )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97年7月3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97年7月1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14 │98年度偵字第│阿迪達斯公司 │王秀妍│⑴98年3月12日及98年5月6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 │ ││ │5462號 │拉克絲蒂公司 │ │ 代理人李子為)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彪馬運動魯道夫達士拉公司│ │⑵98年5月7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98年5月18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15 │98年度偵字第│阿迪達斯公司 │沈聰智│⑴98年4月27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7249號 │彪馬運動魯道夫達士拉公司│ │ )名義,委由林偉漢於警詢中提出告訴。 │ ││ │ │ │ │⑵98年5月26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16 │98年偵字第 │阿迪達斯公司 │蔡岳峯│⑴98年4月27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7250號 │LC授權公司 │ │ )名義,委由林偉漢於警詢中提出告訴。 │ ││ │ │ │ │⑵98年5月27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98年6月23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17 │98年度偵字第│阿迪達斯公司 │陳亭妤│⑴98年4月22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10197號 │ │ │ )名義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98年7月29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18 │99年度偵字第│彪馬運動魯道夫達士拉公司│黃元生│⑴99年7月1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11102號 │ │ │ 名義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99年7月29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19 │99年度偵字第│彪馬運動魯道夫達士拉公司│陳政維│⑴99年6月11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12098號 │阿迪達斯公司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20 │99年度偵字第│彪馬運動魯道夫達士拉公司│郭庭豪│⑴99年6月25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12209號 │阿迪達斯公司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21 │99年度調偵字│阿迪達斯公司 │黃沛潔│⑴98年12月4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原偵查案號:99年度偵││ │第583號 │ │ │ )名義出刑事告訴狀。 │字第2872號 ││ │ │ │ │⑵99年3月5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22 │99年度營偵字│彪馬運動魯道夫達士拉公司│廖慶雄│⑴99年3月5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第492號 │阿迪達斯公司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99年3月31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23 │99年度營偵字│彪馬運動魯道夫達士拉公司│李玉 │⑴99年10月12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1631號 │阿迪達斯公司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24 │100年度偵字 │彪馬運動魯道夫達士拉公司│黃美雀│⑴99年9月27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第250號 │阿迪達斯公司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拉克絲蒂公司 │ │ │ │├──┼──────┼────────────┼───┼──────────────────────────┼──────────┤│ 25 │100年度偵字 │彪馬運動魯道夫達士拉公司│曾子津│⑴99年11月1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1189號 │阿迪達斯公司 │曾惠鈴│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0年3月11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26 │100年度偵字 │彪馬運動魯道夫達士拉公司│蕭漢威│⑴99年12月29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2184號 │阿迪達斯公司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0年9月15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 │├──┼──────┼────────────┼───┼──────────────────────────┼──────────┤│ 27 │100年度偵字 │彪馬運動魯道夫達士拉公司│李耿賢│⑴100年1月3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第2615號 │阿迪達斯公司 │范紅琴│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28 │100年度偵字 │高奇公司 │唐群超│⑴100年2月14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5355號 │克麗絲汀迪奧高巧公司 │ │ )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埃爾梅斯公司 │ │⑵100年6月2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29 │100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林秀芬│⑴100年4月28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另有被告柯秀蓉 ││ │第6373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30 │100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謝志宏│⑴100年7月25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6418、9735│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號 │ │ │⑵100年10月12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31 │100年度偵字 │LC授權公司 │王敏子│⑴100年5月19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9134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32 │100年度偵字 │凝結公司 │陳亭豫│⑴100年11月8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14005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0年11月8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100年11月9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33 │101年度偵字 │凝結公司 │許麗美│⑴100年11月11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第296號 │ │ │ 為)、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1年2月1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34 │101年度偵字 │彪馬運動魯道夫達士拉公司│張翰軒│⑴100年11月1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第324、9653 │阿迪達斯公司 │楊馥豪│ 為)、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號 │ │ │⑵101年1月12日及101年8月16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 ││ │ │ │ │ 查中應訊。 │ │├──┼──────┼────────────┼───┼──────────────────────────┼──────────┤│ 35 │101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蔡瓊如│⑴100年11月8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2176號 │凝結公司 │ │ )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拉克絲蒂公司 │ │⑵101年6月6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 │史塔西公司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聲請上訴狀。 │ ││ │ │添柏嵐公司 │ │⑶101年7月19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法院中應訊。 │ ││ │ │ │ │⑷101年9月18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36 │101年度偵字 │凝結公司 │沈思妤│⑴101年7月3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8114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1年8月24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37 │101年度偵字 │凝結公司 │王筠芳│⑴101年5月11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8586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1年8月27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38 │101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廖俊愷│⑴101年3月13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8985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1年8月13日及101年8月27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 ││ │ │ │ │ 定代理人李子)、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 │ │ │ │├──┼──────┼────────────┼───┼──────────────────────────┼──────────┤│ 39 │101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郭賢銘│⑴101年7月6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第10128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40 │101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曾楊却│⑴101年5月22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11824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41 │101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謝志宏│⑴101年9月1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134801、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14973號 │ │ │ │ │├──┼──────┼────────────┼───┼──────────────────────────┼──────────┤│ 42 │101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郭娟香│⑴101年8月31日及101年10月12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 │ ││ │第15995號、 │ │鍾建國│ 法定代理人李子為)、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 ││ │102年度偵字 │ │ │ 狀。 │ ││ │第4928號 │ │ │⑵102年3月5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102年4月16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43 │101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李榮輝│⑴101年12月7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16146號 │ │陳錦玉│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44 │101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郭怡君│⑴101年10月12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第16150號 │ │張文宗│ 為)、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2年4月16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45 │101年度調偵 │阿迪達斯公司 │石百利│⑴101年6月16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原偵查案號:101年度 ││ │字第239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偵字第8764號 ││ │ │ │ │⑵101年7月30日及101年9月5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 │ ││ │ │ │ │ 定代理人李子)、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 │ │ │ │├──┼──────┼────────────┼───┼──────────────────────────┼──────────┤│ 46 │101年度營偵 │德克斯戶外公司 │羅健國│⑴101年2月3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字第548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1年4月20日及101年5月1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 │ ││ │ │ │ │ 定代理人李子)、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 │ │ │ │├──┼──────┼────────────┼───┼──────────────────────────┼──────────┤│ 47 │102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張博銘│⑴102年1月3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第1513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48 │102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涂松安│⑴101年11月15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第2427號 │ │ │ 為)、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2年3月13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102年4月23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49 │102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楊文生│⑴102年1月1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3383號 │凱斯金斯頓公司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2年3月21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102年4月2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50 │102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許芃婕│⑴101年10月24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102年5月後之訴訟行為││ │第4641號 │ │ │ 為)、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係被告謝尚修所指派。││ │ │ │ │⑵102年5月14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51 │102年度偵字 │凱斯金斯頓公司 │盧書翰│⑴102年3月8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102年5月後之訴訟行為││ │第6333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係被告謝尚修所指派。││ │ │ │ │⑵102年6月21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52 │102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吳佳潓│⑴102年5月1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8292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53 │102年度偵字 │凱斯金斯頓公司 │魏珮如│⑴102年4月2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102年5月後之訴訟行為││ │第8295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係被告謝尚修所指派。││ │ │ │ │⑵102年8月9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54 │102年度偵字 │凱斯金斯頓公司 │陳炳州│⑴102年2月2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102年5月後之訴訟行為││ │第8670號 │ │ │ )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係被告謝尚修所指派。││ │ │ │ │⑵102年7月16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55 │102年度偵字 │凱斯金斯頓公司 │蕭意則│⑴102年3月28日及103年1月13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102年5月後之訴訟行為││ │第9016號 │ │ │ 定代理人李子為)、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係被告謝尚修所指派。││ │ │ │ │ 。 │另有案號:102年度偵 ││ │ │ │ │ │字第16130號 │├──┼──────┼────────────┼───┼──────────────────────────┼──────────┤│ 56 │102年度偵字 │凱斯金斯頓公司 │高惠珍│⑴102年5月13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9519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57 │102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王榮賢│⑴102年1月25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102年5月後之訴訟行為││ │第14518號 │ │ │ )提出刑事告訴狀。 │係被告謝尚修所指派。││ │ │ │ │⑵102年11月5日及102年12月5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 ││ │ │ │ │ 定代理人李子)、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 │ │ │ │├──┼──────┼────────────┼───┼──────────────────────────┼──────────┤│ 58 │102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蔡嘉琪│⑴102年12月10日及102年12月18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 ││ │第14823號、 │ │陳昱璇│ 法定代理人李子)、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103年度偵字 │ │ │ 。 │ ││ │第1163號 │ │ │⑵102年12月18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為)、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59 │102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高涵薇│⑴102年7月31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15319號 │凝結公司 │ │ )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史塔西公司 │ │⑵102年11月11日及103年4月21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 │ ││ │ │ │ │ 法定代理人李子)、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 │ │ 。 │ │├──┼──────┼────────────┼───┼──────────────────────────┼──────────┤│ 60 │102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莊永鋐│⑴102年9月2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第16120號 │ │ │ )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2年12月6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102年12月19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61 │102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張家齊│⑴102年7月18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16427號 │ │ │ )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2年12月11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102年12月25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62 │102年度調偵 │彪馬運動魯道夫達士拉公司│張天賜│⑴101年11月28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原偵查案號:101年度 ││ │字第685號 │ │曾馨慧│ 為)、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偵字第8658號 ││ │ │ │ │⑵102年1月15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102年3月18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63 │102年度調偵 │阿迪達斯公司 │游翔閔│⑴101年1月1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原偵查案號:102年度 ││ │字第691號 │凱斯金斯頓公司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偵字第1509號 ││ │ │ │ │⑵102年3月6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64 │102年度調偵 │阿迪達斯公司 │張逸軒│⑴102年5月8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原偵查案號:102年度 ││ │字2231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偵字第10156號 ││ │ │ │ │⑵103年1月6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65 │102年度調偵 │阿迪達斯公司 │陳家樺│⑴102年3月23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102年5月後之訴訟行為││ │字第2057號 │ │ │ )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係被告謝尚修所指派。││ │ │ │ │⑵102年9月17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原偵查案號:102年度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偵字第7233號 │├──┼──────┼────────────┼───┼──────────────────────────┼──────────┤│ 66 │102年度調偵 │阿迪達斯公司 │高玉玲│⑴102年3月29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102年5月後之訴訟行為││ │字第2293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係被告謝尚修所指派。││ │ │ │ │⑵102年10月16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原偵查案號:102年度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偵字第11138號 │├──┼──────┼────────────┼───┼──────────────────────────┼──────────┤│ 67 │103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吳淑雅│⑴102年11月26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第1251號 │ │ │ 為)、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68 │103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王亭涵│⑴103年1月21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4450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69 │103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簡雅玲│⑴103年3月3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第4605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3年7月21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聲請再議狀。 │ │├──┼──────┼────────────┼───┼──────────────────────────┼──────────┤│ 70 │103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林奉蒔│⑴103年3月7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第5028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3年6月26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聲請再議狀。 │ │├──┼──────┼────────────┼───┼──────────────────────────┼──────────┤│ 71 │103年度偵字 │凱斯金斯頓公司 │陳昱儒│⑴103年6月6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第9380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72 │103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林芳如│⑴103年6月12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9820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3年8月19日以阿迪達斯公司名義提出刑事聲請再議狀 │ │├──┼──────┼────────────┼───┼──────────────────────────┼──────────┤│ 73 │103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莫惠嘉│⑴103年7月8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第9821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3年8月13日以告訴人阿迪達斯公司、代理人李子為名義│ ││ │ │ │ │ 提出刑事聲請再議狀。 │ │├──┼──────┼────────────┼───┼──────────────────────────┼──────────┤│ 74 │103年度偵字 │拉克絲蒂公司 │陳柏俊│⑴103年3月2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10257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3年8月12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聲請再議狀。 │ ││ │ │ │ │⑶103年10月8日以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聲請再議補充│ ││ │ │ │ │ 理由狀。 │ ││ │ │ │ │⑷103年12月31日以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補正狀。 │ ││ │ │ │ │⑸104年1月30日以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聲請再議補充│ ││ │ │ │ │ 理由狀。 │ │├──┼──────┼────────────┼───┼──────────────────────────┼──────────┤│ 75 │103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王聖智│⑴103年3月2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10426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3年10月6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76 │103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蔡忠達│⑴103年6月12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第10448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77 │103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蘇千芬│⑴103年3月2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10454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78 │103年度偵字 │克麗絲汀迪奧高巧公司 │嚴至輝│⑴103年5月21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併103年度偵字第10453││ │第10513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號辦理 │├──┼──────┼────────────┼───┼──────────────────────────┼──────────┤│ 79 │103年度偵字 │埃爾梅斯國際公司 │卓愊荏│⑴103年3月2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10658號 │史塔西公司 │邱孟韹│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3年10月13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警詢中應訊。 │ ││ │ │ │ │⑶103年10月24日及101年11月3日以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 │ ││ │ │ │ │ 刑事陳報狀。 │ │├──┼──────┼────────────┼───┼──────────────────────────┼──────────┤│ 80 │103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劉亭均│⑴103年6月3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11229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3年9月22日及103年10月13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 │ ││ │ │ │ │ 偵查中應訊。 │ ││ │ │ │ │⑶103年10月13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81 │103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高建程│⑴103年6月3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11230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3年10月14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103年10月31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82 │103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蘇來助│⑴103年6月30日及103年7月11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 ││ │第11231、 │凱斯金斯頓公司 │ │ 定代理人李子為)、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16052號 │ │ │ 。 │ ││ │ │ │ │⑵104年3月31日以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言詞聲請調解。 │ ││ │ │ │ │⑶104年3月31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撤回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 ││ │ │ │ │ 狀。 │ │├──┼──────┼────────────┼───┼──────────────────────────┼──────────┤│ 83 │103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謝其峯│⑴103年4月17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11506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84 │103年度偵字 │凱斯金斯頓公司 │張詔傑│⑴103年6月24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12060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85 │103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延立華│⑴103年7月1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第14451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86 │103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江哲瑋│⑴103年6月3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14831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4年1月6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87 │103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黃琳雅│⑴103年4月22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14987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88 │103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劉品蓁│⑴103年9月9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第15247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4年1月7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104年2月2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89 │103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方慧樺│⑴103年7月24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15554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4年1月27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104年2月12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90 │103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蔡英傑│⑴103年9月29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15890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4年1月19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91 │103年度偵續 │阿迪達斯公司 │王玉嬋│⑴102年10月7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原偵查案號:103年度 ││ │字第266號 │ │廖翊吟│ )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偵字第770、10043號 ││ │ │ │ │⑵103年8月3日以代理人李子為名義提出刑事聲請再議狀 │ ││ │ │ │ │⑶103年10月1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⑷103年10月31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92 │103年度調偵 │阿迪達斯公司 │廖竝暉│⑴103年2月20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原偵查案號:103年度 ││ │字第888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偵字第6275號 ││ │ │ │ │⑵103年8月25日以告訴人阿迪達斯公司名義提出刑事聲請再│ ││ │ │ │ │ 議狀。 │ │├──┼──────┼────────────┼───┼──────────────────────────┼──────────┤│ 93 │104年度偵字 │凱斯金斯頓公司 │李湘如│⑴103年11月24日以代理人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第451號 │ │ │ 為)、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94 │104年度偵字 │史塔西公司 │黃景琳│⑴103年12月4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452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4年2月12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⑶104年3月2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95 │104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陳姿涵│⑴103年10月14日以代理人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第501號 │克麗絲汀迪奧高巧公司 │ │ 為)、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3年10月15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為)、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⑶104年2月9日李穎甄以複代理人身分於偵查中應訊。 │ ││ │ │ │ │⑷104年2月9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96 │104年度偵字 │克麗絲汀迪奧高巧公司 │陳冠融│⑴103年11月24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第675號 │ │ │ 為)、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4年2月12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97 │104年度偵字 │彪馬歐洲公司 │李浩銘│⑴103年9月18日以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第1038號 │阿迪達斯公司 │ │⑵103年9月18日以代理人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永勝公司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⑶103年12月17日以代理人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為)、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98 │104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黃秋芳│⑴103年12月17日以代理人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第2912號 │克麗絲汀迪奧高巧公司 │ │ 為)、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99 │104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吳雨柔│⑴104年3月4日以代理人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第5450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4年6月5日以代理人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100 │104年度偵字 │彪馬歐洲公司 │蕭寧平│⑴104年3月2日以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第5451號 │ │ │ │ │├──┼──────┼────────────┼───┼──────────────────────────┼──────────┤│101 │104年度偵字 │史塔西公司 │吳柍蓉│⑴104年3月5日以代理人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第5452號 │ │陳妍樺│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4年6月5日以代理人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102 │104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郭怡君│⑴104年3月5日以代理人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第5601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103 │104年度偵字 │克麗絲汀迪奧高巧公司 │程珊 │⑴104年3月19日以代理人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5615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104 │104年度偵字 │固喜歡固喜公司 │喻莉莉│⑴104年3月19日以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第5616號 │ │ │⑵104年4月27日以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105 │104年度偵字 │固喜歡固喜公司 │張雅靖│⑴104年3月19日以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第5617號 │ │ │⑵104年4月21日李穎甄委託陳引奕於偵查中應訊。 │ │├──┼──────┼────────────┼───┼──────────────────────────┼──────────┤│106 │104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李相明│⑴104年3月13日以代理人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6169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107 │104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蘇郁婷│⑴104年4月16日以代理人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8786、8787│ │蘇裕峰│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號 │ │ │ │ │├──┼──────┼────────────┼───┼──────────────────────────┼──────────┤│108 │104年度偵字 │阿迪達斯公司 │蘇珮淇│⑴104年4月22日以代理人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第9602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109 │104年度偵字 │固喜歡固喜公司 │蘇家誼│⑴104年4月29日以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第10334號 │克麗絲汀迪奧高巧公司 │ │⑵104年4月29日以代理人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110 │104年度營偵 │阿迪達斯公司 │蔡慧真│⑴104年2月24日以代理人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字第687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4年5月5日以代理人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111 │104年度營偵 │阿迪達斯公司 │葉品妤│⑴104年3月4日以代理人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 ││ │字第747號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 ││ │ │ │ │⑵104年5月6日以代理人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 │ ││ │ │ │ │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 │ │ │⑶104年6月22日代理人香港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名│ ││ │ │ │ │ 義提出刑事陳報狀。 │ │└──┴──────┴────────────┴───┴──────────────────────────┴──────────┘

裁判案由:違反律師法
裁判日期:2017-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