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單聲沒字第42號聲 請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洪嘉樺上列被告因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案件,經檢察官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08 年度偵字第409號、109年度聲沒字第7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㈠按「檢察官依第253條之1為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
、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此於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刑法第38條第2項定有明文。
㈡經查,被告洪嘉樺前因明知化妝品之製造,非經領有化妝品
工廠登記證者,不得為之,竟自民國107年6月起,在臺南市○區○○○街○○號8 樓住家,以原料油、模具、煮鍋、攪拌器、湯匙、刮刀、調理棒、量杯、真空器、香膏容器、鋁罐等器具設備,製造「逸手作手工皂」、「金盞花蜂蠟軟膏」、「左手香母乳皂」、「竹碳母奶皂」及「薰衣草皂」等產品,並於蝦皮購物網站刊登廣告,以每件新臺幣(下同)50至150 元不等價格販售,而涉有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15條第1項規定,犯同條例第27條第1項之罪之案件,經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108年1月29日以108年度偵字第409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有該處分書在卷足稽。惟該案中扣案之如附表所示之物,均係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或供犯罪預備之物,業經其供訴明確,請依首揭法條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檢察官依第253 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於刑法第38條第2項、第3項之物、第38條之1 第1項、第2項之犯罪所得,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 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洪嘉樺未領有化妝品製造之工廠登記證,而擅自製造手工皂等化妝品,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15 條第1項規定,而犯同法第27條第1 項之罪,前經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108年1月29日以108年度偵字第409號為緩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期間1 年,經檢察官職權送再議後,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分署於108年2 月20日以108年度上職議字第1094號駁回再議確定,嗣於109年2月19日緩起訴處分期滿未經撤銷等情,有上述緩起訴處分書、再議駁回處分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 份在卷可稽。而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為被告所有且係供本案犯罪所用或供犯罪預備之物,業據被告於偵查中坦承不諱,依上揭說明,應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及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 之規定,均予以宣告沒收。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第455條之36第2項,刑法第38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30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郁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林怡芳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1 日【附表】┌──┬───────────────┐│編號│扣案之應沒收物 │├──┼───────────────┤│1 │竹碳母奶皂20個 │├──┼───────────────┤│2 │母奶皂12個 │├──┼───────────────┤│3 │薰衣草皂10個 │├──┼───────────────┤│4 │家事皂12個 │├──┼───────────────┤│5 │冰花皂12個 │├──┼───────────────┤│6 │薑皂14個 │├──┼───────────────┤│7 │羊油皂12個 │├──┼───────────────┤│8 │竹碳皂37個 │├──┼───────────────┤│9 │炫染皂46個 │├──┼───────────────┤│10 │薑黃皂20個 │├──┼───────────────┤│11 │艾草皂20個 │├──┼───────────────┤│12 │髮皂10個 │├──┼───────────────┤│13 │去角質皂16個 │├──┼───────────────┤│14 │原料油11個 │├──┼───────────────┤│15 │食用油1桶 │├──┼───────────────┤│16 │氫氧化鈉1個 │├──┼───────────────┤│17 │模具2個 │├──┼───────────────┤│18 │浸泡油1個 │├──┼───────────────┤│19 │煮鍋2個 │├──┼───────────────┤│20 │攪拌器1個 │├──┼───────────────┤│21 │湯匙1個 │├──┼───────────────┤│22 │刮刀1個 │├──┼───────────────┤│23 │調理棒1個 │├──┼───────────────┤│24 │量杯1個 │├──┼───────────────┤│25 │塑膠真空袋6個 │├──┼───────────────┤│26 │香膏容器5個 │├──┼───────────────┤│27 │鋁罐25個 │├──┼───────────────┤│28 │紅棕梠皂12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