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聲字第1856號聲請人 即被告之親屬 盧菁代 理 人 陳偉仁律師上列聲請人因被告盧正擄人勒贖案件(本院87年度重訴字第13號)聲請交付法庭錄音光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理由略以:聲請人盧菁之弟盧正前因涉犯擄人勒贖案件,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7年度重訴字第13號判處死刑,並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88年度上重訴字第758號上訴駁回,且經最高法院以89年度台上字第3822號上訴駁回確定。惟盧正於生前即主張係因受刑求而為錯誤自白,並持續喊冤,聲請人即盧正胞姐盧菁至今亦仍持續尋求非常救濟途徑以求盧正之清白。而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4款規定:「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得由左列各人為之:四、受判決人已死亡者,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本案受判決人盧正業經刑之執行而死亡,其胞姐盧菁為其二親等之旁系血親,而得依該規定為盧正之利益聲請再審,且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1項「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重製或攝影。」之規定,依刑事訴訟法第429條之1第3項規定於再審亦有準用,復依照司法院(79)廳刑一字第309號函釋意旨可知證物如係錄影帶,將其拷貝亦屬攝影,故辯護人得以檢閱之證物應包含該案件之相關影音資料。而代理人現為研究盧正在偵查及審判中對於案情陳述有所變化之原因,並確認斯時筆錄之記載是否與盧正實際陳述相符,而有拷貝下列影音資料之必要,因此聲請准予複製拷貝如附表所示影音資料等語。
二、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刑事訟法第33條第2項前段定有明文,且依同法第429 條之1 第3
項,於聲請再審程序準用之。又法院組織法第90條之1第1項規定「當事人及依法得聲請閱覽卷宗之人,因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得於開庭翌日起至裁判確定後6個月內,繳納費用聲請法院許可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但經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得於裁判確定後2年內聲請」,上開法院組織法第90條之1第1項規定交付之標的限於「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並不及於其他,此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之規定,乃導於行政程序法之「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作為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之手段之一,其要件、程序、期間及管轄法院,均有別於刑事訴訟法閱卷權之規定,分屬不同之程序制度,此觀刑事訴訟法第33條立法理由(108年6月19日修正)載明:「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非屬卷宗及證物之範圍,自不得依本條規定聲請抄錄、重製、攝影或請求付與,惟當事人及依法得聲請閱覽卷宗之人,仍得循法院組織法相關規定,聲請法院許可交付」自明。從而,判決確定後之被告或依法得為被告利益提起再審之人,基於聲請再審之訴訟目的需要,固得於陳明訴訟目的後,請求預納費用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若聲請人所聲請交付者,係法庭錄音光碟,並非卷證資料影本,自仍應依法院組織法相關規定辦理。
三、經查,被告盧正擄人勒贖案件,前經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於民國87年5月14日起訴後,經本院以87年度重訴字第13號判決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復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88年度上重訴字第758號判決駁回上訴,再經最高法院於89年6 月29日以89年度台上字第3822號判決駁回上訴確定,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聲請人所提出之上開案件判決各1份可參。而聲請人本件所欲聲請之標的如附表所示,均屬上開案件起訴至本院後,於訴訟繫屬過程之本院各次開庭錄音(影)光碟,並非拷貝該案卷宗或卷內證物,自應於前述法院組織法第90條之1第1項規定之聲請期間「於裁判確定後二年內聲請」,即應於91年6 月29日之前提出聲請。惟聲請人遲至110年11月23日始提出本件聲請,有聲請狀上所蓋本院收狀日期章戳可參,其已逾上開聲請交付法庭錄音之聲請期間甚明。是聲請人聲請交付附表所載本院87年度重訴字第13號案件各該日期之錄音(影)光碟於法不合,且無從補正,應予駁回。
四、據上論結,依刑事訴訟法第220 條,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黃琴媛
法 官 孫淑玉法 官 吳彥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魏呈州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 日附表編號 項目名稱 筆錄出處 1 87年5月16日訊問之錄音(影) 鈞院87年度重訴字第13號卷一,第10至11頁背面 2 87年6月3日審判之錄音(影) 鈞院87年度重訴字第13號卷一,第55至69頁背面 3 87年6月24日審判之錄音(影) 鈞院87年度重訴字第13號卷一,第88至97頁 4 87年7月15日審判之錄音(影) 鈞院87年度重訴字第13號卷一,第140至150頁背面 5 87年8月7日延長羈押訊問之錄音(影) 鈞院87年度重訴字第13號卷一,第172至173頁 6 87年10月6日勘驗之錄音 鈞院87年度重訴字第13號卷一,第239至244頁背面 7 87年10月14日延長羈押訊問之錄音(影) 鈞院87年度重訴字第13號卷一,第273至274頁 8 87年10月29日審判之錄音 (影) 鈞院87年度重訴字第13號卷一,第288至295頁背面 9 87年11月18日審判之錄音 (影) 鈞院87年度重訴字第13號卷二,第3至11頁背面 10 87年11月25日審判之錄音(影) 鈞院87年度重訴字第13號卷二,第66至71頁背面 11 87年12月10日延長羈押訊問之錄音(影) 鈞院87年度重訴字第13號卷二,第124至125頁 12 88年3月4日延長羈押訊問之錄音(影) 鈞院87年度重訴字第13號卷二,第168至169頁 13 88年3月4日訊問之錄音(影) 鈞院87年度重訴字第13號卷二,第189至191頁 14 88年3月22日勘驗之錄音(影) 鈞院87年度重訴字第13號卷二,第199至206頁 15 88年4月8日審判之錄音(影) 鈞院87年度重訴字第13號卷二,第257至273頁 16 88年4月8日延長羈押訊問之錄音(影) 鈞院87年度重訴字第13號卷二,第280至28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