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簡字第56號聲 請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乙○○上列被告因家暴恐嚇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1年度偵字第2782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乙○○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柒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另應接受法治教育貳場次。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乙○○與甲○○為母女關係,2人間具備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第3款之家庭成員關係。緣乙○○因細故對甲○○心生不滿,竟基於恐嚇危害安全之犯意,分別於附表各編號所示時間,在其位於臺南市○○區○○路00巷0號8樓之2之住處,以LINE通訊軟體語音訊息功能,傳送如附表各編號所示言詞與甲○○,以此等加害生命、身體之事恐嚇甲○○,使甲○○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安全。
二、證據:
(一)被告於警詢、偵查之供述。
(二)證人即被害人甲○○於警詢之指訴。
(三)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勘驗報告1份、語音訊息內容光碟1片。
三、論罪科刑:
(一)按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家庭暴力,係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所謂家庭暴力罪,係指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規定之犯罪,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1款、第2款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與被害人係母女關係,業據被告及被害人供證在卷,2人間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第3款所稱之家庭成員關係,被告對屬家庭成員之被害人為附表所示之恐嚇行為,已屬家庭成員間實施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2款所定之家庭暴力罪,惟因家庭暴力防治法對此並無罰則之規定,是以應依刑法關於恐嚇危害安全罪之規定予以論罪科刑。
(二)故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5 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被告於附表編號2先後以LINE語音訊息功能傳送附表編號2所示言詞恐嚇被害人之犯行,係基於同一原因,於密接時間所為,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被告所犯上開2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
(三)爰審酌被告身為被害人之母親,本應與被害人和諧相處,被告不思循以理性、和平方式與被害人溝通,反以恫嚇手段使被害人心生畏懼,恐不利於被害人之身心發展,顯見其自我情緒管理能力欠佳,所為實屬不該,應予非難;衡酌被告犯後坦承犯行,被害人於偵查中具狀表示願意撤回告訴,不予追究被告之責(詳偵卷第48頁);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與情節;暨其陳述之智識程度、家庭生活經濟狀況(詳警卷第3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又考量被告所犯2罪罪名相同,犯罪之手段、態樣亦屬雷同,時間相距不遠,斟酌2罪責任非難重複程度及對全體犯罪為整體評價後,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參,其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事後被害人表示具狀表示願意撤回告訴,不予追究被告之責,信其經此偵審程序,應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是本院認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併予宣告緩刑2年,以啟自新。另為使被告確切知悉其所為造成之危害,記取本次教訓及強化其法治觀念,爰依刑法第74條第2項第8款、第93條第1項第2款規定,併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8條第1項規定,諭知被告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3項、第454條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簡易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6 日
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鄭燕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楊玉寧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6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 時間(民國) 語音訊息內容 1 111年5月26日前某時許 你如果讓我火車趕不及,你就被我打死,我跟你講 2 111年10月6日某時許 幹你娘臭基掰,我不是很晚了還要處理那個,我就衝去店裡把你打死,幹到你娘臭基掰你這個老豬母,你娘臭基掰你趕去上班冷氣轉開讓他走,幹你娘臭基掰你回來你不把你身上所有錢給我拿回來我沒把你打死我才輸你,你這個死敗家子幹你娘臭基掰 你還打電話去學校,跟學校老師交代我打電話進去查這些的時候請學校不要跟我講,沒關係,這些老師都已經跟我講了,你就最好跟我躲好一點,你就最好這些錢都不要拿回來給我,我告訴你你讓我逮到我絕對一刀就把你斃命,我一刀讓你去見閻羅王,我絕對不會讓你再活在這世界上,不然你就試試看。只要讓我看到你的話,你能夠讓你活到隔天,我就我鑽你的腳縫,幹你娘基掰我就不姓陳,你這死夭壽仔你就躲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