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4年度易字第2485號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沈文信上列被告因傷害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偵字第2628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A08無罪。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A08於民國114年7月5日11時許,駕駛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小貨車,在臺南市○○區○○街0段00巷000號對面,在該車上擺攤販售竹筍時,見員警A03、A02上前執行取締勤務,情緒失控,明知A03、A02身著警察制服,係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竟基於妨害公務及傷害之犯意,以「阿你是要當警察還是要當流氓」、「你耳聾嗎」等語辱罵A03(A08涉嫌侮辱公務員部分,不另為不起訴,詳下述),A03遂持手銬欲逮捕A08,詎料A08為抗拒逮捕,竟掐住A03的頸部,並將A03推倒壓制在該小貨車後車斗,復以左手抓傷A03雙臂,A02見狀上前攔阻A08,亦遭A08拉扯堆擠,以此施強暴之方式妨害員警執行職務,致使A03受有脖子及雙臂擦挫傷等傷害,A02則受有雙膝擦挫傷之傷害(A02受傷部分,未據告訴)。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135條第1項之妨害公務及同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等罪嫌等語。
二、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以為裁判基礎。而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而無論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無從使事實審法院得有罪之確信時,即應由法院為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再者刑事訴訟法第161條第1項規定:
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因此,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基於無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
三、公訴意旨認被告涉犯刑法第135條第1項之妨害公務罪嫌,無非係以被告A08於警詢及偵查中之供述、職務報告、密錄器影像截圖、密錄器譯文(含影像截圖)、告訴人A03及被害人A02之傷勢照片、被告之酒精測定紀錄表等為其論據。
四、訊據被告固坦承有於上揭時間、地點,擺攤販售竹筍時,見員警A03、A02身著警察制服上前執行取締勤務,以「阿你是要當警察還是要當流氓」、「你耳聾嗎」等語辱罵告訴人A03,告訴人A03遂持手銬逮捕被告等情,然堅詞否認有何妨害公務、傷害等犯行,辯稱:我連動手都沒有,我哪裡犯妨害公務了?A03講的話前後矛盾,一直更改前後內容,從左手掐脖子到右手掐脖子,怎麼看也沒辦法看出是用手掐出來的;做筆錄掐脖子那件事,我做筆錄的時候剛好我哥來找我,我跟他講話的時候,警察就把他請出去了,那時候忽然問我這樣,我也聽不清楚,那時候我就回應是了。A03當時以手肘抵住我咽喉那一段影片就是沒有了;過程大家推擠,我也不知道我有沒有受傷等語。
五、按刑法第135條第1項之罪所稱「強暴」,係意圖妨害公務員職務之依法執行,而以公務員為目標,對物或他人實施一切有形物理暴力,致產生積極妨害公務員職務執行者始克當之,並非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人民一有任何肢體舉止,均構成以強暴妨害公務執行。公務員執行職務時,人民若僅有輕微或消極反抗、掙扎或干擾公務員所為行為或處置之行為,並未積極攻擊公務員之身體、其他物品或他人而實施有形暴力,或其行為在客觀上尚未達足以妨害公務員執行職務之程度,尚不足以對公務執行之結果產生危險,並未明顯侵害國家公務法益時,此時個人自由權利大於國家公務法益,應予保障,衡諸刑罰謙抑性及最後手段性原則,倘對個人自由權利予以限制,課以刑事處罰,自已違反比例原則,自應認其所為尚非屬刑法第135條第1項之強暴行為。從而,所謂施強暴之行為,係指對於公務員之身體直接實施暴力,或以公務員為目標,而對物或對他人施加積極之不法腕力,倘僅係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之程度,或僅是以消極之不作為、或在公務員執行職務時不予配合、閃躲或在壓制之過程中扭動、掙脫之單純肢體行為,並未有其他積極、直接針對公務員為攻擊之行為,致妨害公務員職務之執行,或未直接對於公務員施加對抗、反制之積極作為,或與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罰則相涉,惟尚難認被告有上開各行為之狀態,逕謂符合前揭法條所指「強暴」或「脅迫」之概念。
六、經查:
(一)本案被告於上揭時間、地點,擺攤販售竹筍時,見員警A03、A02身著警察制服上前執行取締勤務,以「阿你是要當警察還是要當流氓」、「你耳聾嗎」等語辱罵告訴人A03,A03遂持手銬逮捕被告等情,有員警職務報告2份(警卷第3頁、偵卷第69頁)、告訴人A03及被害人A02之傷勢照片8張(警卷第11至13頁)、密錄器影像截圖8張(警卷第15至19頁)、密錄器譯文1份及密錄器影像截圖10張(偵卷第39至55頁)附卷可參,亦為被告是認在卷,此部分事實,固先堪認定。
(二)警員A03、A02之職務報告固然記載:警員A03拿出手銬欲逮捕時,A08突使用右手掐其脖子,並將其推至自小貨車車斗,即使用左手抓傷警員A03雙臂。實習警員A02見狀上前阻止並協助壓制,過程中A08持續反抗,隨後員警對A08噴灑辣椒水,並壓制在地上順利上銬,其過程中造成警員A03脖子、雙臂擦挫傷、實習警員A02雙膝擦挫傷等語(警卷第3頁、偵卷第69頁)。然經本院當庭勘驗密錄器錄影畫面,勘驗結果關於逮捕部分如附表一所示,可知上銬過程中,A03雙手握住被告右手,且將被告之右手上銬,A02右手抓被告已上銬之右手,A03左手在被告之右手上方欲銬被告之另一手(即左手)時。被告右手臂抬高掙脫,身體逼進A03,A02以右手臂擋在被告脖子及胸部向後拉,A02自被告左邊以雙手分別拉住被告之左肩及左手腕。影片時間11:04:30至11:04:32,A03之密錄器畫面僅拍到被告臉部後,隨即畫面轉向天空及車頂突出之棚架後,畫面向下拍到被告赤腳,及畫面左方A03左手臂,A03左手抓握住被告右手手腕,手銬仍在被告右手手腕上,A03之右手在被告脖子處呈抓握姿勢,A02之右手亦在被告右肩頸處,A03之左手抓著手銬,被告手掌懸空張開,下方有一條黑色背帶。被告之右手腕除有手銬外,並纏繞一條黑色帶子,被告左手緊握1根香菸。A03之右手在被告下巴處呈張開姿勢,A02之右手仍在被告右肩頸處,A03右手抓住被告後衣領,左手壓住被告左耳,將被告壓制在地,A02在一旁協助壓制被告等情,此有卷附截圖照片及勘驗筆錄在卷可參(本院卷第89-108、129至150頁)。是全程未見被告有以手故意掐員警A03之脖子,亦無以左手抓A03雙臂之舉動,充其量僅在告訴人A03欲銬被告之左手時,被告有因情緒激動而用力甩開並向前推擠,不配合警方上銬之較大動作,惟被告旋即遭員警2人合力壓制在地。
(三)又警員A03之前揭職務報告記載:未有直接攝影A08掐警員A03脖子之直接畫面等語(偵卷第69頁)。
(四)證人A03於本院審理時證稱:被告有掐我的脖子,他是用左手突然就往我的脖子上做攻擊。密錄器的畫面可能因為當時有推擠,所以導致畫面不清楚。當時我要逮捕被告時,被告就突然用他的左手直接攻擊我的脖子,他是把我壓在他的小貨車的後車斗,所以那時候剛好順勢被他壓下去之後,我的密錄器就往上。我要逮捕被告的時候,被告有做反抗的動作,這個過程中有稍微推擠拉扯到,我的手有一些細微的抓傷。脖子中間的部分都是紅腫。被告反抗的時候兩手都有做掙扎,去做推拉的動作。應該是沒有用指甲抓,但是被告被逮捕時可能想要反抗,所以有持續推拉,無意間可能有抓到。(你的密錄器11:04:30到32秒,密錄器視角從平行轉向天空跟車頂突出的棚架,後來視角很快就轉回來,你的密錄器視角為何會有這樣的改變?)因為當下我已經拿手銬將被告的右手銬住了,李警員是徒手控制被告的左手,可能過程中沒有很大力,所以被告用左手突然掐我脖子之後,李警員看到我被壓在車斗後面的時候,他就馬上把被告反拉回來,後續我藉由李警員拉的力量我們往前推,再把被告壓在地上。(影片時間11:01:59(圖2)被告之左手掌握住香菸一根,他左手拿香菸要如何掐你脖子?)更正剛剛口誤,被告是使用右手掐我脖子,即上銬的那隻手。被告有推拉的動作也是會造成這些傷害。(被告在整個過程中,是否有去攻擊A02?)無。(A02的雙膝擦挫傷是如何造成?)因為我們要逮捕被告的時候,被告有反抗,在壓制的過程中不小心受傷等語(本院卷第109至121頁)。證人A02於本院審理時證稱:我們要以妨礙公務逮捕的時候,他又有反抗的動作,所以才發生這些肢體衝突。(當時被告是否有掐A03的脖子?)從我這邊看到的是被告用手把A03壓在車上,我記得是用手去壓住的,至於如何去壓因為有點久了,但確實有壓的這個動作。(當時被告有無用手抓A03的手臂?)這部分我沒有看到。(你跟A03與被告在推擠的過程中,你們三個人都有倒在地上,你的雙膝因此受傷?)倒在地上後被告有掙扎,應該是後面掙扎的時候發生的傷害,就是被告後面在地上又有用力掙扎,那時候我的膝蓋就在地上摩擦。被告掙扎的過程造成我們的受傷。(被告是否有主動攻擊你?)無,所以我沒有提告等語(本院卷第121至127頁)。證人A03雖證述被告有掐其脖子,然其先稱被告是用左手,後又更正為右手,前後證述不一,且觀諸密錄器影像,被告之右手已被上銬,而被告之左手始終握住一支香菸,無「掐」及「抓」的動作,有密錄器影像可查,是告訴人即證人A03所述之被告有以手攻擊告訴人脖子及雙臂等情,尚乏證據可佐,難以逕為認定。
(五)至起訴意旨謂「將A03推倒壓制在該小貨車後車斗」部分,雖於勘驗上開密錄器影像於被告右手臂抬高掙脫,身體逼進A03後,11:04:30到32秒,A03配戴之密錄器視角從平行轉向天空、車頂突出的棚架,雖可知告訴人A03有向後仰之動作,惟2秒後,拍到A03左手抓握住被告右手手腕,手銬仍在被告右手手腕上,A03之右手在被告脖子處呈抓握姿勢,在被告有上開抬右手掙脫,身體逼進A03舉動前,A03已持手銬銬住被告之右手,A03、A02合力抓住被告而與被告發生拉扯行為,被告顯係不願配合警方約束而採以舉手掙脫、身體往前推擠之方式抗拒,參以當時員警A03向後仰之動作僅2秒鐘,難認被告有「將A03推倒壓制在該小貨車後車斗」之行為,且被告旋即遭警方2人強力壓制在地,則被告上開拒絕配合警方之肢體動作及行為強度尚難認已達積極施強暴之程度或足以妨害警方公務之執行。
(六)又告訴人A03雖指稱其脖子及雙臂擦挫傷、被害人A02受有雙膝擦挫傷之傷害,固有告訴人A03、被害人A02之傷勢照片8張在卷可參(警卷第11至13頁),然本件並無證據顯示被告有以手掐A03的頸部,復未見被告以左手抓A03雙臂之舉動,前已敘明,則告訴人A03之脖子及雙臂擦挫傷是否為被告之行為所致,本有疑慮;另參諸證人即告訴人A03證稱:被告反抗的時候兩手都有做掙扎,去做推拉的動作,被告有推拉的動作也是會造成這些傷害等語,已如前述,則告訴人A03逮捕被告時,為壓制掙扎推拉之被告,而造成之傷勢。另證人A02證述:被告後面在地上又有用力掙扎,那時候我的膝蓋就在地上摩擦。被告掙扎的過程造成我們的受傷等情,證人A02亦係為壓制掙扎的被告而雙膝擦挫傷,其等所受傷害,均難認係被告積極施強暴行為所致。
(七)至檢察官主張被告於警詢時坦承自己有掐員警脖子的客觀行為等語。經查:被告之警詢筆錄於警卷第7頁第8行固有記載:「我有掐他脖子」等語,然於警卷第7頁第1行亦記載:「我沒有掐警員的脖子」等語,被告於本院審理時否認其警詢時曾說過「我有掐他脖子」,經本院勘驗被告警詢之錄音,勘驗結果如附表二,被告先否認掐警員的脖子,於警員問:「就是說你沒有對我們同事掐脖子就對了?」,被告答:「我不是說我沒有給他(臺語)掐脖子」、「我是說雙方肢體衝突的時候,我也要保護我自己。你不是說你用你的手,硬銬著我的脖子,我就不能反抗。」,(播放時間16:22至16:
41,有第三人與被告交談,製作筆錄之員警出聲制止。),警員問:「你說過程中是因為那個員警一直掐著我脖子,我才反抗的,我有掐他脖子,但是是我要保護我自己的反應,並不是故意的。」,被告:「嘿(點頭)、對(點頭)、不是故意的。」,被告在同一份筆錄中呈現相反之供述,且在警員以問句問被告之前,確實有第三人與被告對話而遭制止,被告辯稱其聽不清楚員警之問話,就回應是了之辯解,或有可能,故於警詢筆錄中被告之供述不一時,不能單獨挑選警卷第7頁第8行之記載「我有掐他脖子」,而棄警卷第7頁第1行之「我沒有掐警員的脖子」等語,況依前揭密錄器影像,未錄得被告有以手掐告訴人之脖子,已如前述,故難以被告警詢之供述,逕為認定掐脖子之事為真。
(八)綜上,被告辯稱其並未攻擊警方,僅是掙脫員警拘束,並無妨害公務、傷害犯行等語,尚非無據。
七、綜上所述,本件公訴意旨就被告涉嫌妨害公務、傷害罪嫌所提出之證據,尚未達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被告確有公訴人所指此部分之犯行,本院自無從形成被告有罪之確信,揆諸前開法條規定及判決意旨,自應為無罪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許友容提起公訴,檢察官A07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8 日
刑事第八庭 法 官 王惠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謝欣怡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8 日附表一:影片二(左下角顯示時間2025/07/0511:01:31起至11:0
6:32)、2025_0705_110326_815(左下角顯示時間2025/07/0511:11:21起至11:06:25)A03 你耳聾。 被告 真的喔,你嘎我罵喔。 A02 你的情緒稍微控制一下。(影片時間11:01:35,A02伸出右手放置被告左上臂處) A03 你要幹嘛?(影片時間11:01:38,A03右手抵在被告左胸前) 被告 你要幹嘛? A03 我和你說,我已經和你警告過了。 被告 你要幹嘛?林北有罵你嗎?你放出來。(影片時間11:01:51,另外有一過來勸導之民眾A伸出左手抓住A03右前臂,A03右手依舊抓住被告左胸衣領,往上提。) 民眾A 好好好,你們好好講,老大不要這樣啦,這樣不好看,那麼多人。 被告 我有罵你嗎?你放出來。 A03 你先和我大聲的,我已經給過你很多次機會了。(11:01:57至59A03右手依舊抓住被告胸前衣領抵住被告脖子,向被告方向推,被告抬起左臂壓在A03右手臂上。在被告之左臂及A03右臂中間有民眾A之手指,被告之左手掌握住香菸1根(香菸頭露出左手掌虎口)。(如圖1至2) A02 你放手放手。(對著被告說) 民眾A 不要這樣啦,老大好好講、好好講。 被告 你嘎共,你不要和我講(對民眾A說) A02 好好配合就好了。 A03 是要說什麼? 民眾A 有什麼事情好好講就好了。 被告 我有出力嗎?蛤?是誰在督阿! A02 你放輕鬆,放輕鬆。 A03 人家在對面看的一清二楚,我甘午嘎你派(台語「兇」)?你先在那邊大聲的,什麼叫做開單就開單是勒開三小,勒貢煞毀(台語「說什麼」),阿不就警察開單欠你的嗎,一年到頭你擺幾次?我們來趕幾次?開幾張?你有被開幾張嗎,有每天開嗎? 被告 重點是你要不要放厚軟謀?(影片時間11:02:39,抬起左手指向A03。) A03 阿如果我不願意呢?要怎樣? 被告 幾(台語)。 民眾A 難看啦,不要這樣,小聲一點就好。 A03 阿你罵我流氓哩?是不是?瞪這樣是怎樣? 民眾A 辛苦錢阿內,沒什麼啦(用手拍被告肩膀) A03 什麼叫警察流氓?我已經警告過你一次了說你是不是在罵我?你回答我「你流氓,你是哩三小」,我都有錄影,我從下車就開始錄了。要我辦你妨害公務嗎?(影片時間11:02:53至11:03:03) 被告 你現在要和他說嗎? A03 要說什麼?你和我說!你和我說就好了,要怎樣? 民眾A 好啦,不要這樣啦,不要這樣啦,不要這樣啦,好好配合就好了。 A02 你好好配合就好了。 A03 我就問一下說為什麼你把筍殼丟成這樣,這樣不行嗎?我有說要給你怎樣嗎?不能問嗎? 被告 我現在手打開了,他到底是在幹嘛? A03 我和你說,等等這攤我給你扣回來。你想要怎樣?錄影是怎樣?放,回到派出所在放阿,我如果先兇你我和你道歉,我給你跪,阿如果是你先大聲的勒? 被告 阿我也和你說內。 A03 有懶覺沒啦? 被告 怎麼沒有? A03 我怕你沒有。 被告 怎麼沒有。 A03 不是你先大聲的嗎? 被告 我先大聲的? A03 阿不然呢?阿不然呢?不是你先大聲的嗎? 被告 阿我是不是叫你放出來看? A03 我有回你一句嗎?什麼叫做要開單就開單賣囉嗦。 被告 我是不是叫你放出來看!你是三小啦! A03 來,我現在要辦你妨害公務。(影片時間11:04:22,由A03之密錄器畫面可見,A03雙手握住被告右手,且將被告之右手上銬)(如圖3)。手,不要反抗。 被告 阿林北…(後面所述不明),蛤阿那,你娘勒,幹你袓母。 ㈠由A03之密錄器畫面可見:影片時間11:04:25至11:04:26,被告向A03伸出右手,並逼近A03,A02右手抓被告己上銬之右手,A03左手在被告之右手上方欲銬被告之另一手(如圖4至5)。影片時間11:04:26至11:04:27,被告右手臂抬高掙脫,身體逼進A03,A02以右手臂擋在被告脖子及胸部向後拉(如圖6至9)。影片時間11:04:28至11:04:30,A02自被告左邊以雙手分別拉住被告之左肩及左手腕(如圖10至11)。影片時間11:04:30至11:04:32,A03之密錄器畫面僅拍到被告臉部後,隨即畫面轉向天空及車頂突出之棚架(如圖12至14)。影片時間11:04:32至11:04:34,地面拍到被告赤腳,及畫面左方A03左手臂(如圖15)。影片時間11:04:33至11:04:34,A03左手抓握住被告右手手腕,手銬仍在被告右手手腕上,A03之右手在被告脖子處呈抓握姿勢,A02之右手亦在被告右肩頸處(如圖16至17)。影片時間11:04:34,A03之左手抓著手銬,被告手掌懸空張開,下方有一條黑色背帶。被告之右手腕除有手銬外,並纒繞一條黑色帶子,右手掌緊握背帶,A03之左手抓著手銬,被告左手緊握1根香菸(如圖18至21)。影片時間11:04:36,A03之右手在被告下巴處呈張開姿勢,A02之右手仍在被告右肩頸處(如圖22)。影片時間11:04:40,A03右手抓住被告後衣領,左手壓住被告左耳,將被告壓制在地,A02在一旁協助壓制被告(如圖23)。影片時間11:04:50,被告正面朝上,A03左手壓在被告額頭上(如圖24)。影片時間11:04:54,被告以右手抓握住A03之左手臂,A02以左手抓握住被告左手腕,此時被告右手腕上已明顯完成上銬,A02以屈膝的方式壓制住被告上身(如圖25)。影片時間11:05:00,A03口頭示意A02以辣椒水噴被告(如圖26)。影片時間11:05:04,A02持續以屈膝的方式壓制住被告右胸,並以左手抓握住被告右手腕,且被告臉部有辣椒水噴灑痕跡,且已無掙扎跡象。(如圖27) ㈡由A02之密錄器畫面(檔案名:「2025_0705_110326_815」)可見: 影片時間11:04:21,A03將右手手掌抵在被告脖子前方,A02右手放置被告左肩上、左手抓握住被告左前臂,民眾A的右手放置被告左上臂處(如圖28)。影片時間11:04:44,A03放開抵在被告脖子前方之右手,此時可見其左手抓握住被告右手手腕,並將原本右手拿持之物品放置貨車後車斗平台上,此時貨車後車斗平台上之磅秤顯示面板面對畫面(如圖29)。影片時間11:04:50,A03取出手銬,並對著被告之右手手腕上銬完成(如圖30)。影片時間11:04:55,A02以左手抓握住被告之左手手腕,並將被告之左手舉起至A03面前,A03對著被告之左手左腕欲做出上銬的動作(如圖31)。影片時間11:04:56,被告有掙扎、向前傾之動作,A03抓握住被告被上銬之右手的手銬另一端,A02始終以左手抓握住被告之左手手腕(如圖32至34)。影片時間11:04:57至11:05:00,畫面近拍被告左手臂(如圖35至36)。影片時間11:05:01,此時貨車後車斗平台上之磅秤明顯位移(如圖37至38)。影片時間11:05:01,A03右手在被告前方(因雙方站立位置,無從判別動作為何)。A02左手抓被告之左手臂。A03右腳離地(其餘部分被擋住)(如圖39至40)。影片時間11:05:03至11:05:06,由秘錄器畫面可知,被告以右手呈現握拳狀態,拉住A03胸前之背帶(如圖41至43)。影片時間11:05:10,A03及A02聯手將被告壓制在地面。(如圖44) ㈢由秘錄器畫面可知,整個逮補過程中,被告情緒激動、有反抗跡象,且A03、A02二人幾度無法單靠一人壓制被告。被告於被壓制在地面時,仍有反抗跡象,直至A02對著被告面部噴灑辣椒水後,被告才停止反抗。 ㈣A03、A02於逮捕過程中,皆有口頭告知,請被告配合、不要反抗。 被告 你娘操機掰,欺人太甚,林北勒聽你貢(台語「說」),林北勒對你姓,蛤,你貢(台語「說」)要放,我也跟你說,如果我不對我甲(台語「給」)你跪。蛤,蛤,你有聽懂嗎? A03 冷靜一下。(隨即持無線電呼叫支援) 被告 是你咖冷靜ㄟ。 A03 你手銬還有嗎?來,拿起來。來銬上來。要把自己搞成這樣,沒關係,要難看大家來難看。 被告 我有沒有和你說,如果是我先大聲我和你道歉。 A03 不用,沒關係,我已經要辦你妨害公務了,來我和你說。ㄟ,他的證件咧? 被告 賣在那壓拉,壓三小。(被告反抗,隨即又遭A02、A03壓制) A03 你不要出力,不要反抗,我們就不會壓你。
附表二:勘驗被告A08之警詢筆錄時間:10:02至16:50(即警卷第6頁倒數第6行起至第7頁第9行)警員 警員、那個、我們現場同仁拿起手銬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時,你奮起反抗並以右手掐那個我們同仁的脖子,還有左手抓傷其手臂,上述是否屬實? 被告 沒有咧。 警員 沒有屬實?好,OK。承上,為何你要對執勤中的員警有上述的行為?為什麼你要這樣說? 被告 要怎麼說? 警員 你不是有這樣說嗎?你不是說「你是警察還是流氓」嗎?你不是有這樣說? 被告 我有這樣說對啊。 警員 對啊。你為何要做上述這些的行為? 被告 這些上述的行為?那你們警員是什麼行為? 警員 沒有,我再問你,等一下你可以補充。我是在問你,你為何會有這些的行為?看你要怎麼說。 被告 沒有啊。 警員 沒有是怎樣? 被告 你們、你們警察的態度也是很不好啊。 警員 因為上述警員態度那個不佳,所以你才有這些行為? 被告 對啊。 警員 原因是怎樣?你會有這些行為是因為什麼原因? 被告 沒有,就我說的。 警員 就是他的態度不好。 被告 對啊,態度、態度問題。啊我給他掐脖子那哪有屬實? 警員 好,OK。 被告 他、沒有、我可以陳述嗎? 警員 可以、可以、可以,你可以講。 被告 嘿啊。 警員 而且我沒有… 被告 他給我勒脖子,我叫他,你可以放影片,我叫他,齁,把我放開。我勸他別那麼用力。 警員 嘿。 被告 嘿啊,他就不滿了,嘿啊,我多次、我多次跟他講,嘿啊。他不取納。 警員 (播放時間12:27至12:50,製作筆錄之警員向其他警員確認與本案無關事宜。)好,我問你說,為何你要對執勤的員警有上述的行為?原因為何?你說因為警察那個態度不佳,所以我才有上述的行為。而且你沒有掐那個警員的脖子,是他掐我的脖子,跟他講不要那麼用力,他不採納這樣? 被告 嘿、嘿、對啊。 警員 你造成我們那個、那個員警受傷,為何你要這樣做? 被告 我造成他受傷,我也不知道我會造成他受傷。 警員 我不知道過程中我有造成他受傷。是嗎? 被告 嘿啊,因為、因為他、他執勤、對他執行勤務當中,我已經沒有反抗了,我已經沒有反抗了,他一直不聽我的意見採納。 警員 這樣,有什麼問題嗎? 被告 (播放時間13:45至13:48,製作筆錄之警員要求被告確認螢幕中之筆錄記載有無問題)嘿。(點頭) 警員 好。承上,你說因為、因為你剛剛說不屬實,對不對?跟你所遭遇的事實不符合,何處不符合?哪一處和你剛剛說的不一樣? 被告 他就、我、我沒有反抗啊。 警員 我沒有反抗。過程中我都沒有反抗。是這樣嗎? 被告 嘿啊,我沒有反抗啊。他、我、我在跟他、我在跟他說明的時候他、他不採納,所以才造成肢體衝突。 警員 還有哪裡不符合嗎?你剛剛不是說,上述說的不屬實,哪裡不屬實? 被告 嘿,這樣。 警員 就是說… 被告 大概就這樣。嗯。(點頭) 警員 大概就是這樣,就是說你沒有對我們同事掐脖子就對了? 被告 我不是說我沒有給他(臺語)掐脖子(播放時間14:48) 警員 嘿。 被告 我是說雙方肢體衝突的時候,我也要保護我自己。你不是說你用你的手,硬銬著我的脖子,我就不能反抗。 警員 嗯,OK,我知道你的意思了。我打(字),然後我等一下再唸一次,你聽看看。 被告 我要是受傷咧?你只說你們員警受傷,那我、我嚴重受傷咧? 警員 嗯。 被告 嘿啊,我可以去驗傷嗎?不是片面之詞嘛。還有,我可不可以問一個問題? 警員 嘿,你問啊。 被告 員、員警,中華民國的員警可以要求民眾下跪道歉嗎? 警員 這是、我跟你說啦。 被告 不然我算是...(聽不清楚)的啦。 警員 這是你們的那個啦,這是你們現場怎麼處理,這我不清楚。 被告 我算是好奇啦。如果有什麼衝突、有什麼口角,可以、可以用說的,為何要要求人家下跪道歉?(播放時間16:22至16:41,有第三人與被告交談,製作筆錄之員警出聲制止。) 警員 你說過程中是因為那個員警一直掐著我脖子,我才反抗的,我有掐他脖子但是是我要保護我自己的反應(播放時間16:48至16:49),並不是故意的。 被告 嘿(點頭)、對(點頭)、不是故意的。 警員 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