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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4 年智易字第 4 號刑事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4年度智易字第4號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黄鈺婷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續字第57號),被告於審理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本院裁定改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判決如下:

主 文黄鈺婷犯商標法第九十七條之透過網路方式非法販賣侵害商標權之商品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被告黄鈺婷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審理程序進行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人、被告之意見後,由本院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規定,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又依同法第273條之2之規定,本件簡式審判程序之證據調查,不受同法第159條第1項、第161條之2、第161條之3、第163條之1及第164條至第170條規定之限制,合先敘明。

二、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證據部分補充「被告於本院審理時之自白」外,餘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如附件)。

三、論罪科刑:㈠核被告於蝦皮網站販賣如附表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係犯商

標法第97條透過網路方式非法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被告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仿冒商標商品之低度行為,應為其販賣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被告係基於營利之意圖而販入仿冒系爭商標之商品以售出牟利,其以單一之販賣決意,於密切接近之時間、同地接續實施非法販賣侵害商標權之商品之數行為,而上開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而應依接續犯論以包括之一罪。又被告以一行為侵害數個商標權人之法益,而同時觸犯構成要件相同之數罪名,為同種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處斷。㈡爰審酌商標具有辨識商品來源之功用,且企業經營者通常經

過相當時間並投入大量資金於商品之行銷及品質之改良,始得使該商標具有代表一定品質之效,被告明知所陳列及販賣之商品均係仿冒商標之商品,竟為貪圖小利仍陳列並販賣仿冒品,非但造成商標權人蒙受銷售損失,亦使民眾對商品價值判斷形成混淆,令商標權人合法商品之信譽與品質受質疑,進而使國家國際形象受損,破壞我國致力於智慧財產權保護之國際聲譽,所為實不可取,惟念及被告並無前科紀錄,有法院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按,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坦承犯行,已見悔意,兼衡其所販售仿冒商品之期間、數量,迄今已與附表編號1、2、8所示之商標權人達成和解並賠償其損失獲取原諒,有刑事陳報狀、和解契約書、道歉函各1份在卷可按(本院卷第59至63頁),暨被告自陳之智識程度、職業及家庭狀況等一切情狀(本院卷第96頁),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㈢緩刑宣告:

被告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法院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按(本院卷第77頁),且被告於犯後坦認犯行,深具悔意,並於本院審理中與告訴人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足認其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經此偵審程序及科刑教訓,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本院綜核其情,認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予宣告如主文所示之緩刑。

四、沒收:按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商標法第98條定有明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仿冒商品,均係侵害商標權之物品,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爰依上開規定宣告沒收。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第2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許家彰婷提起公訴,檢察官李政賢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8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高如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廖庭瑜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8 日附表:

編號 商標名稱、圖樣 商標權人 註冊/審定號 (號) 應沒收之物 數量 (件) 0 佩佩豬(圖案) 英商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告訴人) 00000000 紅包袋 000 0 佩佩豬(圖案) 英商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告訴人) 00000000 戒指 000 0 My Melody(圖案)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被害人) 00000000 衣服 6 0 Hello Kitty (圖案)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被害人) 00000000 紅包袋 18 0 Hello Kitty (圖案)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被害人) 00000000 戒指 000 0 Hello Kitty (圖案)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被害人) 00000000 趣味盲蛋 8 0 熊大、兔兔、雷納德、莎莉 (圖案) 日商 LY Corporation公司(被害人)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紅包袋 000 0 佩佩豬(圖案) 英商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告訴人)(告訴人) 00000000 紅包袋 10(員警購買之商品)附錄論罪法條全文:

商標法第97條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5 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附件: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3年度偵續字第57號被 告 黄鈺婷 女 34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市○○區○○○街00巷0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商標法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黃鈺婷明知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之商標註冊/審定號及其商標圖樣,係如附表所示之公司依法向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登記,經核准取得指定使用於如附表所示商品之商標權,現仍於商標權期間內,且上開商標權人所生產製造使用上開商標圖樣之商品,在國際及國內市場均行銷多年,具有相當之聲譽,為業者及一般消費大眾所熟知,屬相關大眾所共知之商標及商品,任何人未經前開商標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不得為行銷目的,於同一或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於前揭商標圖樣,亦不得販賣、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該等商品。竟仍基於透過網路販賣侵害商標權人商品之犯意,於民國105年至110年間,在臺南市○○區○○○街00巷00號住處,操作手機及電腦設備連線至蝦皮網站,「1b00000000」帳號,刊登販賣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供不特定人上網認購。嗣警執行網路巡邏發現上開仿冒商標商品後,於110年3月3日以新臺幣(下同)100元(含運費)下標購買仿冒「佩佩豬」商標之紅包袋10件,經送請鑑定確認係仿冒商標,嗣於110年10月1日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至上址執行搜索而查獲,並扣得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始悉上情。

二、案經英商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及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訴由保安警察隊第二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現改制為內政部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偵查大隊)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編號 證據名稱 待證事實 0 被告黃鈺婷之供述 坦承於上開時、地,陳列、販賣上開未取得授權商品之事實,惟有何違反商標法之犯行,辯稱:我並不知道上開商品是仿冒品云云 0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 證明警方於時間、地點,扣得如附表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之事實。 0 萬國法律事務所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鑑價報告書、貞觀法律事務所鑑定報告書 證明扣案如犯罪事實所示商品,均係屬仿冒品之事實。 0 商標之商標單筆詳細報表 證明扣案如犯罪事實所示商標,均為商標權人所有,現仍在專用期限內之事實。 0 蝦皮帳號「1b00000000」註冊資料、蝦皮拍賣網頁資料 證明以被告名義申設之蝦皮帳號「1b00000000」在蝦皮拍賣上刊登陳列仿冒如附表編號1至8商品之事實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商標法第97條之非法販賣侵害商標權之商品罪。被告意圖販賣而陳列、持有之,應為販賣之所吸收,不另論罪。被告自105年起至110年10月1日止,販賣仿冒他人商標商品之行為,係於密接之期間內,以相同之方式持續進行。是被告上開販賣仿冒品之犯行,即具有反覆性及延續性,在行為概念上,應評價為之而論以一罪。又被告以一行為同時侵害上開公司之商標權,為想像競合犯,請依刑法第55條前段之規定。至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之物皆係被告犯本案之侵害商標權之物品,請依商標法第98條規定,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均宣告沒收之。

三、另報告意旨認附表編號9至21所查扣物品,亦有涉犯商標法第97條罪嫌部分。經查,如附表編號9至21所示之物雖經鑑定為仿冒商品被告堅決否認涉有此部分犯行,辯稱:如附表9至21所示物品經親友告知為仿冒商品後,就沒有販售等語。經查,觀諸警卷所附被告蝦皮賣場之網頁資料,並未見前開商品,復經內政部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偵查大隊,向新加坡蝦皮娛樂店商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下稱蝦皮公司)查明被告是否曾販售如附表編號所示9至21所示之商品,觀諸蝦皮公司回覆資料並未見被告販售上開商品之記錄,有內政部刑事警察局113年12月13日刑智財三字第1136154041號函在卷可稽,且無其他證據足資佐證被告透過其他通路販售該等商品,堪認被告辯稱其並未販售等情尚非無據,此部分尚難認定其有販賣仿冒商標商品之犯行,然此部分如果成立犯罪,因與前揭起訴部分有集合犯之包括一罪關係亦為上開起訴效力所及,爰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此 致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9 日

檢 察 官 許 家 彰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0 日

書 記 官 何 佩 樺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商標法第97條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第

1 項商品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5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行為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

【註:本條尚未施行,現行有效條文為 105.11.30 版之第 97

條】修正前條文:

第 97 條(105.11.30 版)(罰則)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5 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附表編號 商標名稱、圖樣 商標權人 註冊/審定號 (號) 商品 扣案數 (件) 證據 0 佩佩豬(圖案) 英商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告訴人) 00000000 紅包袋 000 鑑定報告書、委任狀、經濟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 0 佩佩豬(圖案) 英商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告訴人) 00000000 戒指 000 鑑定報告書、委任狀、經濟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 0 My Melody(圖案)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被害人) 00000000 衣服 6 鑑定報告書、委任狀、經濟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親權仿冒品鑑價報告 0 Hello Kitty (圖案)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被害人) 00000000 紅包袋 18 鑑定報告書、委任狀、經濟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親權仿冒品鑑價報告 0 Hello Kitty (圖案)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被害人) 00000000 戒指 000 鑑定報告書、委任狀、經濟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親權仿冒品鑑價報告 0 Hello Kitty (圖案)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被害人) 00000000 趣味盲蛋 8 鑑定報告書、委任狀、經濟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親權仿冒品鑑價報告 0 熊大、兔兔、雷納德、莎莉 (圖案) 日商 LY Corporation公司(被害人)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紅包袋 000 鑑定報告書、委任狀、經濟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親權仿冒品鑑價報告 0 佩佩豬(圖案) 英商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告訴人)(告訴人) 00000000 紅包袋 10(員警購買之商品) 鑑定報告書、委任狀、經濟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 0 CHANEL圖案 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被害人) 00000000 包包 3 授權委任狀、經濟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鑑定證明書、市值估價表 00 CHANEL圖案 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被害人) 00000000 長夾 1 授權委任狀、經濟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鑑定證明書、市值估價表 00 COCO、CHANEL 法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被害人)、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被害人)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香水 28 授權委任狀、經濟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鑑定證明書、市值估價表 00 CHANEL 法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被害人) 00000000 口紅 6 授權委任狀、經濟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鑑定證明書、市值估價表 00 YSL 法商伊芙聖羅蘭公司(被害人)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包包 2 鑑定報告書、委任狀、經濟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 00 YSL 法商伊芙聖羅蘭香水公司(告訴人) 00000000 香水 12 鑑定報告書、委任狀、經濟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 00 YSL 法商伊芙聖羅蘭香水公司(告訴人) 00000000 口紅 4 鑑定報告書、委任狀、經濟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 00 GUCCI及圖案 義大利商固喜歡固喜公司(被害人)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皮帶 1 鑑定報告書、委任狀、經濟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 00 GUCCI及圖案 義大利商固喜歡固喜公司(被害人)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香水 6 鑑定報告書、委任狀、經濟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 00 LOUIS VUTTON及圖案 法商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告訴人)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皮夾 4 鑑定報告書、授權書、經濟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 00 LOUIS VUTTON及圖案 法商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告訴人)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香水 7 鑑定報告書、授權書、經濟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 00 DIOR及圖案 法商克麗絲汀迪奧高巧股份有限公司(告訴人) 00000000 00000000 香水 11 鑑定報告書、委任狀、經濟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 00 DIOR及圖案 法商克麗絲汀迪奧高巧股份有限公司(告訴人) 00000000 00000000 口紅 4 鑑定報告書、委任狀、經濟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

裁判案由:違反商標法
裁判日期:202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