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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5 年簡字第 2393 號刑事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簡字第2393號聲 請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陳暉仁上列被告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5年度偵字第12161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陳暉仁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簽單伍張、總清冊壹張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扣案之簽單5張、總清冊1張乃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應依法宣告沒收。又被告於警詢中自承其自民國114年1月間開始經營今彩539大1年,1個月大約賺新臺幣(下同)3萬元左右,檢察官認以每月1萬元估算,自無不合,應依法就此犯罪所得諭知沒收、追徵。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266條第1項、第268條、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第38條第2項前段、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第38條之2第1項,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應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林朝文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9 日

刑事第十五庭 法 官 周紹武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卓博鈞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9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266條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5萬元以下罰金。

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法賭博財物者,亦同。

前二項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犯第1項之罪,當場賭博之器具、彩券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268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

附件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5年度偵字第12161號被 告 陳暉仁上列被告因賭博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陳暉仁基於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聚眾賭博及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之犯意,自民國114年1月間某日起至115年2月13日為警查獲止,以臺南市○○區○○路00號住處,充為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經營今彩539之賭博,供不特定多數人下注簽選號碼與之對賭財物。其賭博方式為以今彩539開出之號碼做為對獎號碼,由賭客任意簽選數個號碼為一組,再選擇所謂「全車」、「二星」、「三星」之簽賭方式,每簽一注「全車」賭金為新臺幣(下同)80元;簽一注「二星」賭金為80元;簽一注「三星」賭金則為70元,經核對今彩539開獎號碼後,如賭客所簽選之號碼與今彩539開獎號碼之任意1個號碼相同,亦即簽中「全車」可得彩金2萬1200元;如與開獎號碼中之任意2個號碼相同,亦即簽中「二星」可得彩金5300元;如與開獎號碼中之任意3個號碼相同,亦即簽中「三星」,可得彩金5萬7000元。如均未簽中,則賭金歸陳暉仁所有,以此方式聚集不特定多數人簽選下注並與之賭博財物。嗣警於115年2月13日9時18分許,持搜索票,前往上址執行搜索,當場扣得簽單5張、總清冊1張而查獲上情。

二、案經嘉義縣警察局移送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陳暉仁坦承不諱,且有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搜索票、嘉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單5張、總清冊1張等在卷可參,是被告犯嫌堪予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66條第1項之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罪、同法第268條前段之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罪及同條後段之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被告自114年1月間某日起至115年2月13日為警查獲止,先後多次為前開之犯行,是於密集之時間、地點,持續侵害同一法益,且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其行為具有反覆、持續之性質,在刑法之評價上應僅成立一罪,請依集合犯論以一罪。又被告所犯上開三罪,係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之想像競合關係,請從一重之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處斷。扣案之簽單5張、總清冊1張,為被告所有供其犯罪所用之物,請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之。另被告供稱因上開犯行每月獲利約1萬元,此部分雖未扣案,仍請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之規定,宣告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 致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2 日

檢 察 官 林 朝 文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 日

書 記 官 劉 豫 瑛

裁判案由:賭博
裁判日期:2026-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