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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5 年簡字第 4463 號刑事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簡字第4463號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謝志成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115年度毒偵字第2272號),經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㈠部分宜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原案號:115年度易字第2022號),判決如下:

主 文謝志成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欄第6至7行「於115年3月18日20時53分為警採尿回溯前26小時內之某時」之記載更正為「於115年3月18日20時53分為警採尿回溯前96小時內之某時」外,餘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按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三年內再犯第10條之罪者,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應依法追訴或裁定交付審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3條第2項定有明文。查被告前經本院裁定送觀察、勒戒,認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於民國113年1月19日釋放出所等節,有法院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被告於上揭觀察、勒戒執行完畢釋放出所3年內再犯本案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依前開規定,應依法追訴,本院爰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規定論罪科刑。是核被告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之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被告持有毒品之低度行為,為施用毒品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

三、爰審酌被告經觀察、勒戒後,仍未能戒絕其毒癮,再次違犯本案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犯後坦承犯行,核其所犯施用毒品並未危害他人,犯罪手段尚屬平和,且施用毒品者均有相當程度之成癮性及心理依賴,其犯罪心態與一般刑事犯罪之本質並不相同,應側重適當之醫學治療及心理矯治為宜,另審酌其素行、於警詢自陳之智識程度、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及表明上訴理由),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黃銘瑩提起公訴。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30 日

刑事第十二庭 法 官 林政斌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王震惟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30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件: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5年度毒偵字第2272號被 告 謝志成

(新北○○○○○○○○)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謝志成前因施用毒品案件,經法院裁定送觀察、勒戒後,認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於民國113年1月19日釋放出所,並由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3年度毒偵緝字第15、16號案件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詎其猶不知戒除毒品,於上開觀察、勒戒執行完畢釋放後3年內,復分別基於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犯意,為下列之犯行:㈠於115年3月18日20時53分為警採尿回溯前26小時內之某時,在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11樓之5租屋處,以將甲基安非他命放置在玻璃球內燒烤後,吸食其所產生煙霧之方式,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㈡於115年3月18日7時30分許,在苗栗線頭份市○○○街00號之亞曼尼汽車旅館210室內,以將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摻入香煙內,再點火燒烤後吸食煙霧之方式,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次。嗣於115年3月18日8時23分許,經警持搜索票前往上址汽車旅館執行搜索,復徵得其同意採尿送驗,檢驗結果呈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嗎啡陽性反應而查悉上情。

二、案經本署檢察官簽分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謝志成於警詢、偵查中坦承不諱,並有本署檢察署鑑定許可書、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檢體真實姓名對照表(尿液檢體編號:0000000U0118)、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濫用藥物尿液檢驗結果報告(檢體名稱:0000000U0118)、刑案照片等在卷可佐,是被告犯嫌堪予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2項之施用第一、二級毒品罪嫌。被告所犯上開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犯行,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予分論併罰。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此 致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2 日

檢 察 官 黃 銘 瑩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8 日

書 記 官 楊 英 杰

裁判日期:2026-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