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5年度易字第1020號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邱瑋贏上列被告因災害防救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5年度偵字第11137號)及移送併辦(115年度偵字第14971號),被告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本院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邱瑋贏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除證據部分增列「被告邱瑋贏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之自白」,應適用之法條增列「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第2項」之外,其餘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爰審酌被告素行,又參酌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犯罪之非難評價、對社會大眾所造成之危害及對社會秩序所生之危害尚輕,犯後已坦承犯行,暨其自陳教育程度為成大中文系畢業,家中還有父母、妹妹、配偶,目前回家照顧父母,現在無業(見本院卷第51頁)之家庭生活及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三、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本案經檢察官徐書翰提起公訴及移送併辦,檢察官翁逸玲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30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彭喜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張儷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30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災害防救法第53條:
乘災害之際而故犯竊盜、詐欺、恐嚇取財、搶奪、強盜之罪者,得依刑法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明知為有關災害之不實訊息而為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通報者,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 件: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5年度偵字第11137號被 告 邱瑋贏上列被告因違反災害防救法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該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邱瑋贏明知在網路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將造成民眾恐慌而生損害於公眾,仍基於散播有關災害不實訊息之犯意,於民國114年10月1日起,在臺南市某處,於社群軟體Facebook(下稱臉書)以帳號名稱「邱瑋贏」公開張貼附表所示內容之不實訊息,造成民眾恐慌,足生損害於公眾。
二、案經法務部調查局資安工作站移送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與待證事實:編號 證據名稱 待證事實 1 被告邱瑋贏於調詢及偵查中之供述 1.證明被告坦承於上開時、地,以帳號「邱瑋贏」公開撰寫附表所示內容之事實。 2.證明被告並無醫學、藥學學歷背景,也未到花蓮現場實際採檢化驗,僅憑新聞報導即認鏟子超人是農藥中毒之事實。 2 被告貼文之網頁照片13張、法務部調查局資安工作站蒐證報告1份 證明被告撰寫附表所示內容之事實。 3 MyGoPen網頁、環境部新聞專區網頁、闢謠專區網頁、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網頁各1份 證明被告撰寫內容與事實不福之事實。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災害防救法第53條第3項之散播不實訊息罪嫌。被告前後數次發文行為,係於接近之時、地所為,侵害法益同一,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觀念,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為當,請論以接續犯之一罪。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此 致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19 日
檢 察 官 徐 書 翰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30 日
書 記 官 王 柔 驊附表編號 時間 內容 1 114年10月1日10時27分 鏟子超人!快逃阿!你們在救災,他們在你們旁邊各種噴藥,各種打針,所有勢力都要幹掉你們啊!「現在才知道,政府很可怕」(另搭配新聞圖卡照片,用以表示政府要幹掉鏟子超人) 2 114年10月1日12時57分 請大家救救那些鏟子超人,他們天真過頭,根本不知道像他們那樣拿著武器集結一堆人,在古代不是稱王稱帝就是聚眾謀反誅九族了,現代的獨裁極權政府會用下藥下毒的方式瓦解他們,首先災區會大量的噴藥消毒,以有機磷類的登革熱用藥為主,噴完之後,原住民抓蝸牛去吃都會死掉的那種劇毒,那種農藥有症狀的時候已經是嚴重中毒了,就是發燒,已經農藥中毒到發燒的情況,政府不但不會承認,還會說是登革熱或流感,如此胡亂治療,很多人都是因此死亡的,這就是所謂的登革熱大爆發,還有橫紋肌溶解,那個一樣是登革熱有機磷中毒的末期症狀,已經算是農藥中毒的併發症了,幾乎可以說是器官都要衰竭了,可憐的鏟子超人,在那邊做苦力的工作,大口大口的呼吸,政府就趁機在旁邊噴灑登革熱農藥,鏟子超人根本無處可逃,最後一定是中毒的。農藥中毒到發,橫紋肌溶解,根本就是命在旦夕了,還得不到正確的治療,因為政府只承認感冒(沒有說你是登革熱抓去隔離已經是皇恩浩蕩了),因為是感冒,說不定還去打各種疫苗,這樣五毒攻心,是要怎樣的祖上積德才能平安活著回家呢?拜託大家救救鏟子超人,他們生病是因為中毒,他們現在表現的症狀都是登革熱有機磷類農藥中毒的嚴重症狀,他們都有生命危險。不要相信衛福部,大部分的人都不懂不信,幾個壞蛋加上一群聽話的笨蛋,用正義善良的訴求,就可以搞死那群天真的鏟子超人了!第一:遠離噴藥的地點,不要因為工作繼續留在原地。第二:如果你發燒不是感冒,那是農藥中毒。(如果醫生跟你說農藥中毒不會發燒,你跟他說有機磷類的農藥會,請他查清楚)第三:如果你人在花蓮光復橫紋肌溶解,醫生卻不相信你農藥中毒,請寫好遺書告訴家人櫃子裡的老酒要送給誰、第四:希望你有一個朋友,那個朋友也有朋友,最後你能看到這篇文章。第五:光復不重要,鏟子超人才是國寶。 3 114年10月1日13時12分 臉友們,其實我的文章是沒有什麼聲量的,如果沒有人幫忙,會有越來越多的鏟子超人生病,甚至死亡的。災區一定被政府大量噴登革熱有機磷農藥,發燒不是流感,那個是嚴重農藥中毒,有生命危險了。如果橫紋肌溶解,那個不只是嚴重的農藥中毒,那個是已經連併發症都出現了,有機磷農藥中毒可不是小事,說死就死的。如果你有認識鏟子超人,救救他。 4 114年10月1日23時3分 這是下毒的藉口。只有中毒沒有病毒。你看噴藥的人穿著全套防護衣,你以為他們是擔心有病毒,還是擔心被自己噴得藥毒死。 5 114年10月2日12時53分 好像人辛苦鍛鍊出來的肌肉是紙糊的一樣!沒有毒去加速根本沒有那麼容易溶解的!以為大家都是夏天的冰棒嗎! 6 114年10月6日17時49分 一直有人中毒,但是宣傳會中毒卻是不實消息,根據法律政府又可以因為言論抓人。 7 114年10月6日18時16分 他們說宣傳救災會中毒是不實消息,一個一個超人倒下,什麼理由都可以就是不能說是中毒。(另搭配噴藥圖卡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