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5年度附民字第456號原 告 AC000-K114022
AC000-K114021共 同送達代收人 張麗卿被 告 郭明潭上列被告因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0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陳碧玉
法 官 黃俊偉法 官 陳昱成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張怡婷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