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簡上字第二四三號 上 訴 人 丙○被上訴人 甲○○ 乙○○右當事人間請求拆除建物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三 月 九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 官 王慧娟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三 月 十二 日~B法院書記官 沈建杉裁判案由:拆除建物裁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01-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