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簡上字第五號 上 訴 人 乙○○○○○法定代理人 丙○○被上訴人 乙○○○○○兼法定代理人 甲○○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組織不成立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八 月 二十八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 官 李杭倫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八 月 二十八 日~B法院書記官 汪維屏裁判案由:確認組織不成立裁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01-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