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家訴字第254號原 告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彭郎訴訟代理人 唐榮宏被 告 許素珠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代位請求剩餘財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1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郭貞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1 日 書記官 李采芹裁判案由:代位請求剩餘財產裁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1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