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消債更字第116號聲 請 人即 債務人 李錫端代 理 人 李耿誠律師上列聲請人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提如附件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漏未提出如附件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12 日
民事庭 法 官 陳淑卿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12 日
書記官 陳杰瑞附件:
(一)請提出「最新」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綜合信用資料報告書(紅色聯單)、債權人清冊(綠色聯單)。
(二)依聲請人提出之聯徵中心資料所示,聲請人有一債權人中華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惟未記載於債權人清冊中,請說明之。如係漏未記載,請補提債權人清冊過院參辦。
(三)聲請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四)聲請人之債務人清冊(是否有其他債務人積欠聲請人債務?如是,請詳列各債務人姓名或名稱及地址、電話,各債務之數額、原因、種類及擔保)。如無債務人,仍應以書面說明。
(五)提出房屋租賃契約書、電話費帳單等個人生活支出之相關證明文件。
(六)聲請人稱目前擔任臨時工,請於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之「聲請前兩年內收入」欄裡詳實記載聲請更生前兩年之工作收入情況(包含期間、薪資數額、公司全稱或雇主姓名及其連絡方式)後,補提出於本院。
(七)請詳實說明自何時起開始擔任臨時工?臨時工工作內容為何?於何處工作(公司全稱及地址)?受雇於何人?雇主(或工頭)連絡方式?每日薪資若干?每月約可領得工資若干?並提出相關薪資證明。若無工作所得,請說明自何時起處於失業狀態?前任職之公司有無發給資遣費(若有,請陳報發給資遣費之公司、金額)?如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認定之證明,亦請一併提出。
(八)聲請人雖勾選最近5年內無從事營業活動,惟依聯徵中心之債權人清冊顯示,聲請人曾擔任「宇力園藝有限公司」之董事長,故應說明自何時起迄至何時止擔任「宇力園藝有限公司」之董事長?最近5年內每月平均實際營業額為何?聲請人對「宇力園藝有限公司」,現有無任何財產上之權利?應併提出證明文件(例如商業登記資料、聲請解散之文件等)。
(九)請提出聲請人所有金融機構之存摺內頁影本,並須補登資料至本裁定送達之日後。
(十)聲請人最近五年內從事國內外股票、期貨、基金或其他金融商品之投資交易明細及證明文件。
(十一)聲請人聲請更生前2年(即自101年6月起至103年5月止)之財產變動狀況:包含就不動產、動產所為之所有有償(買賣、互易、設定抵押權等)、無償(贈與、第三人清償等)行為所生之財產變動;倘於該段期間取得或喪失不動產所有權,應詳為標明不動產之坐落地號、建號及其取得或出售之對價(買賣契約等)相關資料。
(十二)請說明聲請人本人或受扶養親屬是否有領取保險金、社會津貼、年金或其他政府補助?若有,其期間及金額為何?並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受補助存摺影本、補助款申請書函等)。
(十三)如有以聲請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為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之其他財產收入如人壽保險單、投資型保險單、儲蓄型保險單、基金、股票等其他財產收入,請一併為陳明其種類及其現值金額,並提出證明文件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