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簡上字第262號上 訴 人 黃祺能訴訟代理人 王燕玲律師被上訴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鍾隆毓訴訟代理人 蘇炳璁
陳倩如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代位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 法 官 黃瑪玲
法 官 陳淑卿法 官 孫玉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30 日
書記官 曾盈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簡上字第262號上 訴 人 黃祺能訴訟代理人 王燕玲律師被上訴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鍾隆毓訴訟代理人 蘇炳璁
陳倩如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代位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 法 官 黃瑪玲
法 官 陳淑卿法 官 孫玉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30 日
書記官 曾盈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