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1137號原 告 祭祀公業林聚益(管理者林傳山)被 告 林石東訴訟代理人 林欣怡 蔡青芬律師陳文忠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租佃爭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2 月 23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潘明彥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2 月 23 日 書記官 鄭梅君裁判案由:租佃爭議裁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19-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