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1503號原 告 林雅萍訴訟代理人 郭俊銘律師被 告 李之鶴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不動產事實上處分權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0年4月7日下午4時在本院第21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0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童來好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0 日
書記官 郭倢妮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1503號原 告 林雅萍訴訟代理人 郭俊銘律師被 告 李之鶴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不動產事實上處分權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0年4月7日下午4時在本院第21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0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童來好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0 日
書記官 郭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