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1006號原 告 民主進步黨臺南市黨部法定代理人 潘新傳訴訟代理人 吳玉英律師被 告 曾美珠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請求履行切結書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25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王 獻 楠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25 日 書記官 蕭 雅 文裁判案由:請求履行切結書裁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