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1093號原 告 陳傑凱訴訟代理人 歐優琪律師 柯秉志律師被 告 康宏軒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所有權狀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因原告具狀撤回起訴,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3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王鍾湄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3 日 書記官 曾怡嘉裁判案由:返還所有權狀裁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