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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0 年重訴字第 18 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重訴字第18號原 告 薛清海訴訟代理人 江信賢律師

蔡麗珠律師蘇榕芝律師林宜嫻律師被 告 川普大第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陳德富被 告 佘芋萲

詹淑惠黃隨溪上 一 人訴訟代理人 湯淑華

莊清和

楊婉瑜李秀珠

陳志全共 同訴訟代理人 蔡佳渝律師被 告 温子誼(原名温佩玉)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停車位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被告温子誼究係如何取得臺南地政事務所111年8月5日複丈成果圖所示編號K部分,面積13.70平方公尺(按:即現場車位編號99號停車位之範圍)之占有?尚有不明,本院認有再開言詞辯論之必要,爰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31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伍逸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31 日

書記官 康紀媛

裁判案由:返還停車位等
裁判日期:202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