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訴字第1580號原 告 林金義訴訟代理人 蔡文斌律師複 代 理人 歐陽誠鴻律師訴訟代理人 林冠廷律師
李明峯律師邱維琳律師被 告 劉慧寶
徐御珉訴訟代理人 王明響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優先承購權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4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䊹伊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7 日
書記官 王美韻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訴字第1580號原 告 林金義訴訟代理人 蔡文斌律師複 代 理人 歐陽誠鴻律師訴訟代理人 林冠廷律師
李明峯律師邱維琳律師被 告 劉慧寶
徐御珉訴訟代理人 王明響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優先承購權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4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䊹伊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7 日
書記官 王美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