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訴字第1794號原 告 富邦興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鄭文仁訴訟代理人 衛惠民 江信賢律師蔡麗珠律師鄭安妤律師張中獻律師被 告 進佶營造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劉慶忠律師(破產管理人)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買賣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5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䊹伊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5 日 書記官 王美韻裁判案由:履行買賣契約裁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