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1325號原 告 王雲源訴訟代理人 王雲龍 林世勳律師蔡長勛律師謝溦真律師被 告 王水平訴訟代理人 王建富被 告 王俊博訴訟代理人 陳敬中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7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蔡雅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8 日 書記官 黃稜鈞裁判案由: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裁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