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2 年重訴字第 309 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重訴字第309號原 告 臺南市第93期海前(二)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 設臺南市○○區○○路000號法定代理人 吳武龍訴訟代理人 侯信逸律師

賴怡馨律師林水城律師複 代理人 余晉昌律師

汪令璿律師被 告 周坤祥訴訟代理人 周建宏

周志羽律師複 代理人 黃宗哲律師被 告 陳一郎即陳周秀治之繼承人

陳秋如即陳周秀治之繼承人

陳彥旭即陳周秀治之繼承人

鄭周菊周志強周志展周惠玲周惠娟周坤林兼 上九人訴訟代理人 周志羽律師複 代理人 黃宗哲律師訴訟參加人 台灣先進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筱婷訴訟代理人 李育禹律師

曾靖雯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永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0 日

書記官 陳玉芬

裁判案由:履行契約
裁判日期:202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