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簡上字第176號上 訴 人 張育維訴訟代理人 陳姞嫺被上訴人 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訴訟代理人 高振洋 林筠容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29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 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29 日 書記官 謝婷婷裁判案由:給付買賣價金裁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6-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