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訴字第2072號原 告 李映萱被 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法定代理人 曾國基訴訟代理人 蔡奇宏複 代理人 曾友和被 告 張全慶
張全燕張全輝楊一培
江幸宜吳美慧劉美瀛王雪霞李宣瑩莊涵婷李碩梅謝佩芸
謝佩君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5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永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5 日
書記官 陳玉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訴字第2072號原 告 李映萱被 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法定代理人 曾國基訴訟代理人 蔡奇宏複 代理人 曾友和被 告 張全慶
張全燕張全輝楊一培
江幸宜吳美慧劉美瀛王雪霞李宣瑩莊涵婷李碩梅謝佩芸
謝佩君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5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永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5 日
書記官 陳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