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訴字第330號原 告 何芳君訴訟代理人 蘇明仁被 告 莊海杉 邱上田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除地上物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0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永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0 日 書記官 陳玉芬裁判案由:拆除地上物等裁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