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抗字第46號抗 告 人 銘億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達銘相 對 人 張麗茹
王瑞賓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抗告人不服本院民國114年3月12日114年度司拍字第96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抗告駁回。
抗告程序費用新臺幣1,500元由抗告人負擔。
理 由
一、抗告意旨略以:抗告人雖曾向相對人借款新臺幣(下同)600萬元,並將所有如附表一、二所示之不動產(下合稱系爭不動產)設定金額600萬元之普通抵押權(下稱系爭抵押權)予相對人擔保上開借款債權,惟抗告人已還款18萬元,實際欠款餘額為582萬元,本院114年度司拍字第96號裁定(下稱原裁定)未查明上開情形,竟准許拍賣系爭不動產,已損及抗告人權益,爰依法提起抗告,請求廢棄原裁定等語。
二、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上開規定並為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準用,民法第873條、第881條之17定有明文。
次按聲請拍賣抵押物,原屬非訟事件,法院所為准許與否之裁定,無確定實體法上法律關係存否之性質,於債權及抵押權之存否,並無既判力,故祇須其抵押權已經依法登記,且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法院即應為准許拍賣之裁定。而對於此項法律關係有爭執之人,為保護其權利,得提起訴訟,以謀解決,不得僅依抗告程序聲明其爭執,並據為廢棄准許拍賣抵押物裁定之理由(最高法院94年度台抗字第270號裁判意旨參照)。基此,法院所為准駁拍賣抵押物之裁定,核屬非訟事件性質,並未確定實體法之法律關係,於債權及抵押權之存否,亦無既判力,為裁定之法院僅就抵押權人提出有關抵押權之文件為形式上之審查,無從審酌屬於實體上法律關係之事由,抗告法院亦僅得就拍賣抵押物事件為形式審查,不得審酌抗告人關於實體事項之抗辯。
三、經查,相對人主張抗告人於民國106年11月10日向相對人及第三人李國輝借款600萬元,並於同年月14日簽發票面金額分別為250萬元、350萬元,到期日均為107年2月10日之本票2紙(票據號碼分別為:WG0000000、WG0000000,下合稱系爭本票),又以系爭不動產設定系爭抵押權(相對人張麗茹債權額比例12分之4、相對人王瑞賓債權額比例12分之3、第三人李國輝債權額比例12分之5)擔保上開借款債權,清償日期為107年2月10日,業經登記在案,詎抗告人屆期未依約清償,尚欠本金600萬元。嗣第三人李國輝於107年7月27日將抵押債權及其擔保之抵押權讓予相對人,並協同相對人辦畢抵押權移轉登記(相對人張麗茹債權額比例變更為3分之2、相對人王瑞賓債權額比例變更為3分之1),相對人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等情,業據相對人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抵押權移轉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其他特約事項、系爭本票及系爭不動產第一登記謄本、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為證,並經本院職權調取114年度司拍字第96號卷宗核閱無訛,是相對人以系爭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而聲請拍賣系爭不動產,原裁定依前揭證據資料為形式上審查,並據以准許相對人拍賣抵押物之聲請,依前揭法條規定及裁定意旨,並無不合。抗告人固主張已清償18萬元,剩餘欠款僅582萬元等語,惟上開抗告內容屬實體上之爭執,揆諸前揭說明,自應由抗告人另行提起訴訟,以資解決,尚非本件非訟程序所得審究。從而,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求為廢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末按非訟事件程序費用之負擔,有相對人者,準用民事訴訟法有關訴訟費用之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第87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經核本件非訟事件程序費用額為1,500元(即抗告費),因抗告人之抗告為無理由,依上開規定確定抗告人應負擔之訴訟費用如主文第2項所示。
五、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第46條,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1項、第449條第1項、第95條、第78條、第87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8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羅蕙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除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外,不得再抗告。如提起再抗告,應於收受後10日內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狀及委任狀。並繳納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8 日
書記官 曾美滋附表一(土地): 編號 土地坐落 面積 權利 範圍 縣市 鄉鎮市區 段 地號 平方公尺 001 臺南市 新市區 七王段 121 440.56 全部 002 臺南市 新市區 七王段 122 188.60 全部附表二(建物)︰ 編號 建 號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建築式樣 主要建築 材料及 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 權利 範圍 一 層 二 層 地下 層 合 計 面 積 單 位 001 26 臺南市○市區○○路000號 臺南市○市區○○段000地號 2層鋼鐵 R.C造 351.43 131.03 83.28 565.74 平方公尺 全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