紼備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1011號原 告 鄭玉萩 鄭永華共 同訴訟代理人 郭栢浚律師 林士龍律師彭大勇律師被 告 鄭文長訴訟代理人 呂承育律師 王顥源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買賣價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羅蕙玲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 日 書記官 曾美滋裁判案由:返還買賣價金等裁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6-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