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2715號原 告 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曾鑫城訴訟代理人 王盈瀅被 告 吳東芫 謝宛蓁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11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張桂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11 日 書記官 張葵衢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裁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6-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