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簡上字第183號上 訴 人 蘇麗瓓被 上 訴 人 林子胤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1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王淑惠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17 日 書記官 洪培綺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裁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6-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