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勞訴字第48號原 告 戴文杰即小香港茶餐廳訴訟代理人 沈柏亘律師被 告 簡嘉保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違約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22 日 勞動法庭 法 官 田玉芬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22 日 書記官 黃紹齊裁判案由:給付違約金裁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6-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