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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91 年上更(二)字第 355 號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上更(二)字第三五五號 G

上 訴 人即 被 告 甲 ○ ○選任辯護人 蔡 碧 仲右上訴人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不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四十二號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十三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九年度偵字第四八八八號、第四九九二號),提起上訴,判決後經最高法院第二次發回更審,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原判決撤銷。

甲○○連續受公務機關委託承辦公務之人,侵占公有財物,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褫奪公權貳年。

事 實

一、甲○○自民國(下同)八十八年六月十四日起,至八十九年十月十七日止,擔任雲林縣斗南鎮農會信用部職員,負責承辦該農會受臺灣銀行斗六分行轉委託代理國庫斗六支庫經收雲林縣各項稅款,包括汽車燃料稅、年度綜合所得稅、娛樂稅、房屋稅等各項稅款之收納業務,及該農會受臺灣銀行斗六分行轉委託代理斗南鎮庫代辦雲林縣斗南鎮公所收納鄉鎮市預算外收入款,包含清運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規費、公墓管理基金等規費之業務,係受公務機關委託承辦公務之人。且其承辦代收上開稅款、規費之業務,關於代收汽車燃料使用費部分,依代收稅款作業流程之規定,承辦人於收受繳款人繳納之燃料費,經清點數額無訛後,即應在「汽車燃料使用費繳款書」三聯單(含收據聯、存查聯、銷號聯)上,加蓋「雲林縣斗南鎮農會代理斗南鎮公庫收稅之章」章戳,並在章戳上另蓋代收日期及承辦人之章,其中收據聯交由繳款人收執,存查聯存根彙整後歸入農會檔案存查,銷號存根聯彙整後交由農會會務股寄交雲林監理站使之得憑以辦理銷號,承辦人並應於每日依銷號聯及存根聯製作「代收汽車燃料費日報表代轉帳收入傳票」、「徵收稅款憑證分類彙計表」,記載當日代收稅款項目、件數及總額後,連同現金一起繳納給農會出納保管,由農會總出納彙整後,於每週一將代收稅款總額繳入臺灣銀行公庫,即完成汽車燃料使用費代收稅款業務。其他代收稅款作業方式亦同,即需將其中銷號聯存根寄交稽徵單位使之得據以辦理銷號,存查聯存入農會檔案存查。另代收斗南鎮公所各項費用時,應當日製作公庫收入傳票,並將現金繳交予農會出納入庫,繳費單據亦需蓋具「雲林縣斗南鎮農會代理斗南鎮公庫收稅之章」章戳,將收據聯交由繳款民眾保管,存查聯農會存查,銷號聯寄交斗南鎮公所辦理銷號。詎其竟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及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之概括犯意,自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起,至同年十月十三日止,連續在雲林縣斗南鎮農會信用部內,先後多次利用如附表編號一至編號一二一民眾康美雲等共一百二十一人,前往該農會繳納「八十九年全期汽車燃料使用費」稅款計新臺幣(下同)六十八萬七千六百三十元,如附表編號一二二至編號一二四劉恆維等三人繳納「年度綜合所得稅」稅款計五萬三千二百四十元,如附表編號一二五至編號一二七賓士達電子遊藝場等三家遊藝場繳納「娛樂稅」稅款計二萬九千六百六十四元,如附表編號一二八順益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繳納之「清運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規費」計二千元,如附表編號一二九至編號一三二劉希真等四人繳納「房屋稅」稅款計二萬五千六百四十元,及如附表編號一三三至編號一三五劉張白等三人繳納「公墓管理基金」計六萬五千元,總計八十六萬三千一百七十四元稅款費用之機會,在該等稅款費用繳款書三聯單上,僅於繳款書「收據聯」蓋用該農會當日「收稅之章」交付康美雲等一百三十五人收執外,其餘稅款費用繳款書之「存查聯」、「銷號聯」則予以私自隱匿,甲○○並製作不實「代收汽車燃料費日報表代轉帳收入傳票」、「徵收稅款憑證分類彙計表」,並行使持交斗南鎮農會彙整,以此方式將其經手收取而持有之各該代收稅款費用,陸續侵占入己,挪為己用。嗣於八十九年十月九日,雲林監理站承辦汽車燃料費銷號及逾期催繳業務之謝佩玲,陸續接獲民眾反應稱已至斗南鎮農會繳納八十九年汽車燃料費稅款,並持有蓋斗南鎮農會甲○○代收稅款章之收據聯,然卻仍收到催繳通知單,而雲林監理站亦未收到該等持有收據聯民眾之銷號存根聯,無法證明民眾已繳納燃料費以憑辦理銷帳,經雲林監理站站長柯武於同年十月十三日,詢問農會信用部主任陳永賜是否代收帳目有誤,陳永賜再轉詢問甲○○時,甲○○認事已無可隱瞞,始坦承上揭侵占犯行。而斗南鎮農會遂於同年十月十六日,先以該農會短期存款八十八萬一千七百六十三元(即除如附表編號一至編號一二0、編號一二二至編號一三五甲○○所侵占款項計八十五萬八千八百五十四元外,尚含附表編號一二五至編號一二七之娛樂稅及附表編號一二九至編號一三二之房屋稅,因依期限繳納娛樂稅獎勵金及逾期繳納所生之滯納金合計四千二百七十九元,及侵占案發甲○○計算侵占款項時,誤拿家中其弟沈金龍所有車牌00-0000號汽車、其母沈千慧所有車牌00-0000、SD-五六三九號汽車共三張未繳費之八十九年燃料稅稅款計一萬八千六百三十元,上述金額共計八十八萬一千七百六十三元),補繳入臺灣銀行公庫,並通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區糧食管理處政風室,該處政風室,於同年十月十七日,函知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甲○○則於同年十月十七日至雲林監理站向斗六信用合作社設於該處之櫃臺,補繳前經雲林監理站提示車牌00-0000號之車主黃金生所出具,其上蓋有斗南鎮農會甲○○代收之章之汽車燃料費收據聯存根,而屬甲○○侵占,然未經甲○○發現存查聯單據,如附表編號一二一所列八十九年全期汽車燃料使用費四千三百二十元,及另向斗南鎮農會歸還該農會上述墊款。嗣於同年十一月三日,甲○○自行至已知悉其侵占犯行之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接受調查,並於檢察官偵查中自白其侵占犯行。

二、案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區糧食管理處政風室及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函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訊據上訴人即被告甲○○對於右揭侵占公款及行使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之犯罪事實坦承不諱,核與被告先後在調查站調查時及檢察官偵查時之供詞無異,並據證人即斗南鎮農會信用部主任陳永賜、雲林監理站承辦汽車燃料費銷號及逾期催繳業務之臨時員謝佩玲,先後分別在調查站及原審審理時證述屬實,並有被告所書立之自白書、被告與證人陳永賜之對談紀錄、及燃料稅、綜合所得稅、娛樂稅、房屋稅、廢棄物規費、公墓管理基金等存查聯影本計一百三十四件、補發黃金生燃料稅繳款書銷號聯影本一件、康美雲等人之汽車燃料稅繳款通知書收據聯影本計三十一件、斗南行庫代收汽車燃料費八十九年十月十六日報表代轉帳收入傳票影本一紙、八十九年十月十六日公庫代收縣國稅市地方稅收入憑證移送彙計表影本二紙、雲林縣稅捐稽徵處八十九年十月十六日斗南鎮公庫徵收稅款憑證分類彙計表影本二紙、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區糧食管理處政風室八十九年十月十七日(八九)農中糧政字第三一0號函等件,附於調查卷足稽。復參以斗南鎮農會與臺灣銀行斗六分行簽訂之臺灣銀行斗六分行委託斗南鎮農會代理國庫斗六支庫稅款經收處契約第四條第三項:「乙方(即斗南鎮農會)經收現款,應依左列手續辦理:(三)每星期經收之稅款,應於次星期一彙解甲方(即臺灣銀行斗六分行)如解繳日適逢例假休業,則於翌日上午補繳,解款時,應將稅款連同繳款書解送甲方逕行解繳國庫」等語(見原審卷第四六頁),並對照被告在調查站調查時明確供承代收稅款費用之作業流程(見該調查筆錄第一至三頁),顯見被告對該等規定知之甚詳,詎其卻仍將上開代收款項加以挪用,而未將代收款項於收受後即交由農會出納保管,由農會總出納彙整後,於每週一將代收稅款總額繳入臺灣銀行公庫,其確有將上開款項,變易持有為所有之主觀不法侵占意圖至明,雖被告否認有不法所有之侵占意圖,並辯稱僅係賺取保管期間之利息(見原審卷第三十二頁、第三十七頁)。然據被告於調查站供稱我當時因個人一念之差及家中有急用才誤蹈法網等語(調查卷四頁反面),核與其自白書所載相符(調查卷七頁),足稽其有不法所有之意圖,按侵占罪係即成犯,凡對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有變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時,即應構成犯罪,縱事後將侵占之物設法歸還,亦無解於罪名之成立(最高法院四三年度台上字第六七五號判例參看)。是被告縱仍保留有銷號存根聯,嗣後並以現金將挪用款項繳回,亦均不影響其侵占公有財物罪之成立。被告之犯行洵堪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二、被告於本院審理時辯稱:伊係到調查局自首等語。惟查被告稱其曾於八十九年十月十三日,向雲林縣調查站調查人員沈之竑自白上開犯罪事實,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區糧食管理處政風室,函請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辦之時間為同年十月十七日,顯見其於犯罪未經發覺時即已向雲林縣調查站自首,應有自首減輕其刑之適用乙節。按刑法第六十二條所謂自首,係指對於未發覺之罪投案並表示願受裁判,其方式雖不限於自行投案,即託人代理自首或向非偵查機關請其轉送,亦無不可,但須有向該管司法機關自承犯罪而受裁判之事實,始生效力,若於犯罪後,僅向被害人或非有偵查犯罪職務之公務員陳述自己犯罪之事實,而無受裁判之表示,即與自首之條件不符,此有最高法院五十年臺上字第六十五號判例足參。經查被告雖供稱於八十九年十月十三日,曾向雲林縣調查站調查員沈之竑自白犯罪,然考證人沈之竑在本院前審證稱:「甲○○是我同村的人,從小就認識,:::八十九年十月十三日下午三時四十一分,他(被告)再打來,我有接到,他說欠繳監理所的稅金,我告訴他欠繳稅金就趕快去繳,頂多是加徵滯納金,他又說監理站不讓他補繳,因為監理站說他欠很多件,我就告訴他說不然你就到調查站找我,當面說比較清楚,:::一直到下午五點多,我就到(調查)站裡警衛室和他會面,因為我還要到另一地方處理雲林縣運動會有關道路協調的工作,就請他開車順道載我過去,在車上,他就自己講說有一些民眾繳的稅金在九月底截止,他把人家延遲十幾天沒有繳,這時我才知道他是承辦農會代收公款業務,我就知道他這個行為已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罪名,後我先下車去辦協調業務,約十分鐘後再上車,由他載回調查站裡,我就翻六法全書給他看,並告訴他這行為是相當重的罪,當時他直覺的認為他不是公務員身分,為何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我就跟他解釋廣義公務人員的定義,他聽完後問我應怎麼辦,我告訴他最好是主動到我們調查站來說明,因為斗南不是我的轄區,而且斗南據點的工作人員正在調動銜接中,我告訴他回去將犯罪資料整理好,再帶到站裡面由我帶他向內勤的肅貪組來投案說明,後來大家下班,他就回去了,後來十五日也有打電話給我,且一再重複這些老問題」、「(問:你在十三日和被告談話後,有無製作筆錄?)沒有」、「我當時有口頭告訴斗南據點的站裡人員,但他當時已辦理調動要到臺北去了,而新接任的我並沒有告訴他」(見本院前審九十年五月十日訊問筆錄)等語。查沈之竑告訴被告所犯為貪污罪時,被告還認為他不是公務員,還問證人沈之竑怎麼辦,足見他當時並無投案、接受審判之意,被告是在調查站門口的守衞室等候沈之竑,並非進入調查站,向調查站表示願接受審判,被告與沈之竑談案情,亦是在調查站外的汽車上,回到調查站時,證人沈之竑要被告整理資料來投案,伊下班,被告也回家了,故被告該次去找沈之竑,應係討論法律問題,了解事態嚴重性而非自首,事後被告於十一月三日調查站至作筆錄,已在農會函送調查站之後,再查證人即雲林縣調查站斗南據點調查人員蔡進議於本審證稱:「(問:你在斗南是到八十九年十月十五日,當時所接的職務有所調動?)是的,十五日以後是調到站內經濟犯罪組」、「(問:知道被告的犯罪事實?)當時我接內勤之後沈之竑有向我反應過,但我說不是我的業務」、「因是負責經濟部分,但本件是屬於肅貪業務」、「(問:沈之竑當時有何表示?)他有請被告來所裡辦理自首,但後來的發展我不知道」、「(沈之竑他有向你反應過,是如何反應?)他是向我說過,斗南農會有一個職員侵占公款,但我沒有過問,因為我是經濟組的,不便插手」等語,可見沈之竑是叫被告下次來投案,而非該次被告向沈之竑投案,另雲林縣調查站斗南據點調查人員撒成華在本院前審證稱:「伊於八十九年十月二十日正式進入斗南據點上班,曾經向斗南鎮農會調過本案案卷,但沈之竑在伊交接前後並沒有向伊提過這件案子,而是到本案偵辦了一段時間之後,大約是到了十一月間的時候,才向伊提起本案」等語(見本院九十年七月六日訊問筆錄),沈之竑未依正常通報程序通報,應係被告並無自首之意思所致,則苟被告確有自首之意思,大可於八十九年十月十三日當天,直接至該調查站向沈之竑主動表明犯罪要投案並接受偵訊,而無須私下告知並詢問沈之竑之法律意見,據此應可認其係因八十九年十月十三日,雲林監理站向農會信用部主任陳永賜詢問是否代收帳目有誤,其經陳永賜詢問後坦承犯行,因恐觸犯重罪,始轉而向任職於調查站之好友即證人沈之竑求助,而沈之竑亦僅係基於同鄉故舊之私人立場,聽取被告之陳述及告知法律意見。從而被告雖於發覺犯罪之前將本件事實告知證人沈之竑,然其既非向該管司法機關主動表明犯罪,亦未有願受裁判之意思表示,是證人沈之竑雖為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之調查員,屬有偵查犯罪職權之公務員,惟其亦係被告之朋友,被告係以向友人詢問有關之法律問題而找沈之竑,非以向有偵查機關之公務員,申告自己犯罪事實,自不得以其友人具有偵查犯罪職權身份,遽謂係自首,尚與自首之要件不合,而無自首之適用。

三、按臺灣銀行斗六分行依國庫法第三條、國庫法施行細則第四條、公庫法第三條、公庫法施行細則第六條之規定,分受中央銀行及雲林縣斗南鎮公所之委託,代理國庫斗六支庫及雲林縣斗南鎮庫經收雲林縣各項稅款及代辦雲林縣斗南鎮公所收納預算外之收入款等事務,而臺灣銀行斗六分行再將代理國庫斗六支庫及斗南鎮庫代收稅款、預算外收入款之事務轉委託雲林縣斗南鎮農會處理,此有臺灣銀行斗六分行委託斗南鎮農會代理國庫斗六支庫稅款經收處契約、雲林縣斗南鎮公所委託臺灣銀行斗六分行代理鄉鎮市庫契約、臺灣銀行斗六分行轉委託斗南鎮農會代辦斗南鎮庫契約各影本在卷可佐。而臺灣銀行斗六分行既代理國庫斗六支庫及斗南鎮庫代收稅款費用,就此部分而言,臺灣銀行斗六分行即為公務機關,是臺灣銀行斗六分行再轉委託雲林縣斗南鎮農會代理國庫斗六支庫、斗南鎮庫代收上開稅捐及代辦預算外收入款,斗南鎮農會即屬受公務機關委託承辦公務。被告既自承任職斗南鎮農會並擔任該農會代理國庫斗六支庫及雲林縣斗南鎮庫代收稅款費用之業務,自屬受公務機關委託承辦公務之人,乃其竟將因經辦委託事項而代收如附表所示之各項稅款費用據為己有,核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之侵占公有財物罪。又被告應於每日依「銷號聯」及「存根聯」製作「代收汽車燃料費日報表代轉帳收入傳票」、「徵收稅款憑證分類彙計表」,記載當日代收稅款項目、件數及總額後,連同現金繳納給農會出納;但被告僅在三聯單之「收據聯」蓋用當日之收稅章,持交繳款人收執,「存查聯」及「銷號聯」則予以隱匿,以此方法將代收之款項侵占入己,則被告於製作「代收汽車燃料費日報表代轉帳收入傳票」、「徵收稅款憑證分類彙計表」,並持以行使時,有行使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之情事,此部分所為,核係犯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四條之行使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其先後多次侵占公有財物、行使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犯行,時間緊接,犯罪構成要件相同,顯係基於概括犯意反覆為之,應依連續犯規定以一罪論,除侵占公有財物犯行法定本刑為無期徒刑部分,則依法不得加重外,其餘均依法加重其刑。被告所犯侵占公有財物罪與行使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間,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應從一重之侵占公有財物罪處斷。公訴人就行使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部分之犯罪事實雖未起訴,惟與前述侵占公有財物有罪部分,有方法結果之牽連犯之關係,屬裁判上一罪,本院自得併予審究。被告犯罪後在偵查中自白,又已將所挪用之款項全部繳交完畢,既據證人即斗南鎮農會信用部主任陳永賜證述在卷,應依貪污治罪條例第八條第二項前段規定減輕其刑。又查被告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事發前又已將所得財物全數返還,犯罪情狀堪可憫恕,爰依刑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再遞減其刑。

四、原審對上訴人即被告甲○○予以論罪科刑,固非無見。惟依原判決附表所載之細目之金額經加計結果,合計則為八十六萬七千四百五十三元,並非書面上之八十六萬三千一百七十四元,其金額前後已不相適合;而原判決將附表細目編號一二五部分之獎勵金四二元、滯納金一二六元、編號一二六部分之獎勵金二0九元、滯納金六二七元、編號一二七部分之獎勵金四九元、滯納金一四七元、編號一二九部分之滯納金九四○元、編號一三○部分之滯納金八六一元、編號一三一部分之滯納金二一三元、編號一三二部分之滯納金一○六五元等嗣後追補之獎勵金及滯納金合計四千二百七十九元,亦計入侵占之金額,容有未洽。又侵占罪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為構成要件。原判決就被告是否有不法所有之意圖,事實欄並未明白認定,理由內並無說明,亦有疏漏。另原判決既認定,被告應於每日依「銷號聯」及「存根聯」製作「代收汽車燃料費日報表代轉帳收入傳票」、「徵收稅款憑證分類彙計表」,記載當日代收稅款項目、件數及總額後,連同現金繳納給農會出納;但被告僅在三聯單之「收據聯」蓋用當日之收稅章,持交繳款人收執,「存查聯」及「銷號聯」則予以隱匿,以此方法將代收之款項侵占入己,則被告於製作「代收汽車燃料費日報表代轉帳收入傳票」、「徵收稅款憑證分類彙計表」時,自屬行使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之問題,原審未併予審究,亦有未妥。被告上訴意旨,或否認侵占,或認有所得未滿五萬元及自首減輕其刑之適用或認量刑過重,指摘原判決不當,固無足取,惟原判決既有可議,即屬無可維持,自應由本院將原審不當之判決,予以撤銷改判;爰審酌被告前無任何犯罪紀錄素行良好,且其係為籌措母親醫療費用及生活費用,一時失慮始為本件犯罪,犯後復自動前往調查站接受調查,並於檢察官偵查中自白犯行,更已將所侵占公款悉數繳回,犯後態度良好,所生危害程度等一切情狀,仍量處有期徒刑二年八月,並依法對其宣告褫奪公權二年,以資懲儆。復就被告侵占所得財物,以已經歸還公庫為由,爰不再依法諭知追繳發還。

五、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貪污治罪條例第二條、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八條第二項前段、第十七條,刑法十一條前段、第五十六條、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九條、第三十七條第二項,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張佩珍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八 月 二十七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官 楊 明 章

法官 顏 基 典法官 高 明 發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其未敘述理由者並應於提出上訴狀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應附繕本)。

法院書記官 李 梅 菊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八 月 二十八 日附錄法條:

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一 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

二 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

三 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或有其他舞幣情事者。

四 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

五 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附表┌───┬─────┬─────┬────┬───┬──────┬───┐│編 號│ 稅款項目│ 繳款者 │車 牌│ 金額 │ 流 水 號 │日 期│├───┼─────┼─────┼────┼───┼──────┼───┤│ 一│ 燃料稅│ 康美雲 │N4-6378 │ 6210│ 231376 │891016│├───┼─────┼─────┼────┼───┼──────┼───┤│ 二│ 燃料稅│ 鄭仲琳 │G9-0420 │ 6210│ 205838 │891016│├───┼─────┼─────┼────┼───┼──────┼───┤│ 三│ 燃料稅│ 沈秋東 │S5-5306 │ 6210│ 256770 │891016│├───┼─────┼─────┼────┼───┼──────┼───┤│ 四│ 燃料稅│ 張恆嘉 │M4-4736 │ 6210│ 224854 │891016│├───┼─────┼─────┼────┼───┼──────┼───┤│ 五│ 燃料稅│ 王桂燕 │C6-3598 │ 6210│ 195506 │891016│├───┼─────┼─────┼────┼───┼──────┼───┤│ 六│ 燃料稅│ 賴育好 │S2-7968 │ 6210│ 253376 │891016│├───┼─────┼─────┼────┼───┼──────┼───┤│ 七│ 燃料稅│ 張世昌 │S5-5773 │ 6210│ 257013 │891016│└───┴─────┴─────┴────┴───┴──────┴───┘┌───┬─────┬─────┬────┬───┬──────┬───┐│ 八│ 燃料稅│ 郭嘉凌 │X5-6786 │ 6210│ 334190 │891016│├───┼─────┼─────┼────┼───┼──────┼───┤│ 九│ 燃料稅│ 陳素梅 │S5-1937 │ 6210│ 254897 │891016│├───┼─────┼─────┼────┼───┼──────┼───┤│ 一0│ 燃料稅│ 葉碧麗 │J6-5012 │ 6210│ 217007 │891016│├───┼─────┼─────┼────┼───┼──────┼───┤│ 一一│ 燃料稅│ 徐炳期 │N5-1388 │ 6210│ 234236 │891016│├───┼─────┼─────┼────┼───┼──────┼───┤│ 一二│ 燃料稅│ 洪秀娥 │C7-4871 │ 6210│ 196540 │891016│├───┼─────┼─────┼────┼───┼──────┼───┤│ 一三│ 燃料稅│ 張適良│S5-2991 │ 6210│ 255479 │891016│├───┼─────┼─────┼────┼───┼──────┼───┤│ 一四│ 燃料稅│ 邱俊郎 │J7-9015 │ 6210│ 220407 │891016│├───┼─────┼─────┼────┼───┼──────┼───┤│ 一五│ 燃料稅│ 張素蓮 │C6-2500 │ 6210│ 194836 │891016│├───┼─────┼─────┼────┼───┼──────┼───┤│ 一六│ 燃料稅│沈黃涼梅 │C6-2129 │ 6210│ 194621 │891016│└───┴─────┴─────┴────┴───┴──────┴───┘┌───┬─────┬─────┬────┬───┬──────┬───┐│ 一七│ 燃料稅│王李金蓮 │V3-2811 │ 6210│ 331720 │891016│├───┼─────┼─────┼────┼───┼──────┼───┤│ 一八│ 燃料稅│ 劉碧蓮 │J6-5059 │ 6210│ 217034 │891016│├───┼─────┼─────┼────┼───┼──────┼───┤│ 一九│ 燃料稅│ 沈美玉 │C5-7778 │ 6210│ 192268 │891016│├───┼─────┼─────┼────┼───┼──────┼───┤│ 二0│ 燃料稅│ 劉素珠 │S5-6873 │ 6210│ 257657 │891016│├───┼─────┼─────┼────┼───┼──────┼───┤│ 二一│ 燃料稅│ 許文溪 │N4-9461 │ 6210│ 233123 │891016│├───┼─────┼─────┼────┼───┼──────┼───┤│ 二二│ 燃料稅│ 葉松穎 │N5-4420 │ 6210│ 235898 │891016│├───┼─────┼─────┼────┼───┼──────┼───┤│ 二三│ 燃料稅│ 黃雪鳳 │S5-2938 │ 6210│ 255446 │891016│├───┼─────┼─────┼────┼───┼──────┼───┤│ 二四│ 燃料稅│ 林香織 │J6-9979 │ 4800│ 219653 │891016│├───┼─────┼─────┼────┼───┼──────┼───┤│ 二五│ 燃料稅│ 傅篤誠 │N4-3743 │ 6210│ 229945 │891016│└───┴─────┴─────┴────┴───┴──────┴───┘┌───┬─────┬─────┬────┬───┬──────┬───┐│ 二六│ 燃料稅│ 謝秀衛 │N5-6111 │ 6210│ 236808 │891016│├───┼─────┼─────┼────┼───┼──────┼───┤│ 二七│ 燃料稅│ 許麗芳 │N4-6079 │ 6210│ 231198 │891016│├───┼─────┼─────┼────┼───┼──────┼───┤│ 二八│ 燃料稅│ 賴景洲 │N5-2293 │ 6210│ 243760 │891016│├───┼─────┼─────┼────┼───┼──────┼───┤│ 二九│ 燃料稅│ 林歐美玉 │S5-6735 │ 6210│ 257573 │891016│├───┼─────┼─────┼────┼───┼──────┼───┤│ 三0│ 燃料稅│ 黃新德 │C5-5587 │ 6210│ 191165 │891016│├───┼─────┼─────┼────┼───┼──────┼───┤│ 三一│ 燃料稅│ 林慶芳 │S5-3898 │ 6210│ 255999 │891016│├───┼─────┼─────┼────┼───┼──────┼───┤│ 三二│ 燃料稅│ 陳素琴 │N4-9421 │ 6210│ 233104│891016│├───┼─────┼─────┼────┼───┼──────┼───┤│ 三三│ 燃料稅│瑞鴻水電 │N4-0079 │ 6210│ 227901 │891016│├───┼─────┼─────┼────┼───┼──────┼───┤│ 三四│ 燃料稅│ 闕玉美 │N5-0708 │ 6210│ 233834 │891016│└───┴─────┴─────┴────┴───┴──────┴───┘┌───┬─────┬─────┬────┬───┬──────┬───┐│ 三五│ 燃料稅│ 陳張時 │M5-5197 │ 6210│ 224957 │891016│├───┼─────┼─────┼────┼───┼──────┼───┤│ 三六│ 燃料稅│ 陳宜屏 │S5-3461 │ 6210│ 255751 │891016│├───┼─────┼─────┼────┼───┼──────┼───┤│ 三七│ 燃料稅│ 廖秋國 │S3-5937 │ 6210│ 253650 │891016│├───┼─────┼─────┼────┼───┼──────┼───┤│ 三八│ 燃料稅│ 蘇愁媚 │C5-3633 │ 6210│ 190101 │891016│├───┼─────┼─────┼────┼───┼──────┼───┤│ 三九│ 燃料稅│ 沈長裕 │S5-0103 │ 6210│ 253810 │891016│├───┼─────┼─────┼────┼───┼──────┼───┤│ 四0│ 燃料稅│ 張馨鎂 │K9-7009 │ 6210│ 222004 │891016│├───┼─────┼─────┼────┼───┼──────┼───┤│ 四一│ 燃料稅│ 沈英再 │J6-1655 │ 6210│ 215477 │891016│├───┼─────┼─────┼────┼───┼──────┼───┤│ 四二│ 燃料稅│ 楊新菊 │S5-9058 │ 6210│ 258840 │891016│├───┼─────┼─────┼────┼───┼──────┼───┤│ 四三│ 燃料稅│ 羅慧育 │N4-4362 │ 6210│ 230261 │891016│└───┴─────┴─────┴────┴───┴──────┴───┘┌───┬─────┬─────┬────┬───┬──────┬───┐│ 四四│ 燃料稅│ 劉重振 │F2-0006 │ 6210│ 201914 │891016│├───┼─────┼─────┼────┼───┼──────┼───┤│ 四五│ 燃料稅│ 沈松山 │C5-4103 │ 6210│ 190346 │891016│├───┼─────┼─────┼────┼───┼──────┼───┤│ 四六│ 燃料稅│ 莊嵐州 │L5-7082 │ 6210│ 223263 │891016│├───┼─────┼─────┼────┼───┼──────┼───┤│ 四七│ 燃料稅│ 林素琴 │C5-8985 │ 6210│ 192942 │891016│├───┼─────┼─────┼────┼───┼──────┼───┤│ 四八│ 燃料稅│ 林瑞三 │J6-9280 │ 6210│ 219265 │891016│├───┼─────┼─────┼────┼───┼──────┼───┤│ 四九│ 燃料稅│ 沈仁山 │N5-2282 │ 6210│ 234752 │891016│├───┼─────┼─────┼────┼───┼──────┼───┤│ 五0│ 燃料稅│ 韓珊君 │S6-0519 │ 6210│ 259331 │891016│├───┼─────┼─────┼────┼───┼──────┼───┤│ 五一│ 燃料稅│ 賴麗雪 │N5-6997 │ 6210│ 237315 │891016│├───┼─────┼─────┼────┼───┼──────┼───┤│ 五二│ 燃料稅│ 歐俊卿 │N4-6035 │ 6210│ 231171 │891016│└───┴─────┴─────┴────┴───┴──────┴───┘┌───┬─────┬─────┬────┬───┬──────┬───┐│ 五三│ 燃料稅│鄧邱惠美 │C6-2691 │ 6210│ 194948 │891016│├───┼─────┼─────┼────┼───┼──────┼───┤│ 五四│ 燃料稅│ 歐耀東 │J6-4917 │ 4800│ 216959 │891016│├───┼─────┼─────┼────┼───┼──────┼───┤│ 五五│ 燃料稅│張許春英 │S5-1272 │ 4800│ 254504 │891016│├───┼─────┼─────┼────┼───┼──────┼───┤│ 五六│ 燃料稅│林沈素珍 │C5-9681 │ 4800│ 193306 │891016│├───┼─────┼─────┼────┼───┼──────┼───┤│ 五七│ 燃料稅│ 黃德抱 │S5-1385 │ 4800│ 254570 │891016│├───┼─────┼─────┼────┼───┼──────┼───┤│ 五八│ 燃料稅│ 陳金來 │N5-3878 │ 4800│ 235644 │891016│├───┼─────┼─────┼────┼───┼──────┼───┤│ 五九│ 燃料稅│ 陳素禎 │N4-3916 │ 4800│ 230039 │891016│├───┼─────┼─────┼────┼───┼──────┼───┤│ 六0│ 燃料稅│ 曾玉女 │J6-7841 │ 4800│ 218521 │891016│├───┼─────┼─────┼────┼───┼──────┼───┤│ 六一│ 燃料稅│ 張月香 │S5-9598 │ 4800│ 259091 │891016│└───┴─────┴─────┴────┴───┴──────┴───┘┌───┬─────┬─────┬────┬───┬──────┬───┐│ 六二│ 燃料稅│ 楊秀霞 │N3-7160 │ 4800│ 227463 │891016│├───┼─────┼─────┼────┼───┼──────┼───┤│ 六三│ 燃料稅│ 陳順良 │J6-1915 │ 6210│ 215596 │891016│├───┼─────┼─────┼────┼───┼──────┼───┤│ 六四│ 燃料稅│ 沈義偉 │S5-5240 │ 4800│ 256723 │891016│├───┼─────┼─────┼────┼───┼──────┼───┤│ 六五│ 燃料稅│ 黃水福 │C3-3445 │ 4800│ 187486 │891016│├───┼─────┼─────┼────┼───┼──────┼───┤│ 六六│ 燃料稅│ 林嬌 │N5-4513 │ 4800│ 235942 │891016│├───┼─────┼─────┼────┼───┼──────┼───┤│ 六七│ 燃料稅│ 沈福順 │J6-0689 │ 4800│ 215059 │891016│├───┼─────┼─────┼────┼───┼──────┼───┤│ 六八│ 燃料稅│劉林秋雲 │C5-9688 │ 4800│ 193309 │891016│├───┼─────┼─────┼────┼───┼──────┼───┤│ 六九│ 燃料稅│ 徐瑞鵬 │S6-2220 │ 4800│ 259629 │891016│├───┼─────┼─────┼────┼───┼──────┼───┤│ 七○│ 燃料稅│ 黃亮頌 │C5-7282 │ 4800│ 192015 │891016│└───┴─────┴─────┴────┴───┴──────┴───┘┌───┬─────┬─────┬────┬───┬──────┬───┐│ 七一│ 燃料稅│ 林清香 │C2-3038 │ 4800│ 186773 │891016│├───┼─────┼─────┼────┼───┼──────┼───┤│ 七二│ 燃料稅│ 沈武璋 │S5-1808 │ 4800│ 254815 │891016│├───┼─────┼─────┼────┼───┼──────┼───┤│ 七三│ 燃料稅│ 廖秀君 │S5-9612 │ 4800│ 259098 │891016│├───┼─────┼─────┼────┼───┼──────┼───┤│ 七四│ 燃料稅│ 李俊杰 │C6-3340 │ 4800│ 195359 │891016│├───┼─────┼─────┼────┼───┼──────┼───┤│ 七五│ 燃料稅│ 黃玉碧 │J7-6635 │ 4800│ 220124 │891016│├───┼─────┼─────┼────┼───┼──────┼───┤│ 七六│ 燃料稅│ 鄭文學 │N5-5940 │ 4800│ 236717 │891016│├───┼─────┼─────┼────┼───┼──────┼───┤│ 七七│ 燃料稅│塗林素卿 │N3-0871 │ 4800│ 226579 │891016│├───┼─────┼─────┼────┼───┼──────┼───┤│ 七八│ 燃料稅│ 張靜芬 │A8-6872 │ 4800│ 181878 │891016│├───┼─────┼─────┼────┼───┼──────┼───┤│ 七九│ 燃料稅│ 許李絨 │S5-9622 │ 4800│ 259101 │891016│└───┴─────┴─────┴────┴───┴──────┴───┘┌───┬─────┬─────┬────┬───┬──────┬───┐│ 八0│ 燃料稅│ 楊碧玫 │N4-3018 │ 4800│ 229534 │891016│├───┼─────┼─────┼────┼───┼──────┼───┤│ 八一│ 燃料稅│ 柯益智 │M8-0797 │ 4800│ 225137 │891016│├───┼─────┼─────┼────┼───┼──────┼───┤│ 八二│ 燃料稅│沈陳月嬌 │C5-8335 │ 4800│ 192590 │891016│├───┼─────┼─────┼────┼───┼──────┼───┤│ 八三│ 燃料稅│ 李碧雲 │X3-1170 │ 4800│ 333984 │891016│├───┼─────┼─────┼────┼───┼──────┼───┤│ 八四│ 燃料稅│ 李靜雪 │N4-0752 │ 4800│ 228276 │891016│├───┼─────┼─────┼────┼───┼──────┼───┤│ 八五│ 燃料稅│ 張吉銘 │S5-9515 │ 4800│ 259055 │891016│├───┼─────┼─────┼────┼───┼──────┼───┤│ 八六│ 燃料稅│開拓營造 │C6-1241 │ 4800│ 194131 │891016│├───┼─────┼─────┼────┼───┼──────┼───┤│ 八七│ 燃料稅│ 吳淑惠 │S6-1549 │ 4800│ 259516 │891016│├───┼─────┼─────┼────┼───┼──────┼───┤│ 八八│ 燃料稅│ 邱淑華 │G7-9310 │ 4800│ 205765 │891016│└───┴─────┴─────┴────┴───┴──────┴───┘┌───┬─────┬─────┬────┬───┬──────┬───┐│ 八九│ 燃料稅│開拓營造 │C6-3708 │ 4800│ 195582 │891016│├───┼─────┼─────┼────┼───┼──────┼───┤│ 九0│ 燃料稅│ 林世彬 │J6-8402 │ 4800│ 218808 │891016│├───┼─────┼─────┼────┼───┼──────┼───┤│ 九一│ 燃料稅│ 沈聖謙 │N5-9797 │ 4800│ 238764 │891016│├───┼─────┼─────┼────┼───┼──────┼───┤│ 九二│ 燃料稅│王張愛珠 │X7-3707 │ 4800│ 334432 │891016│├───┼─────┼─────┼────┼───┼──────┼───┤│ 九三│ 燃料稅│ 王景謀 │N4-8526 │ 4800│ 232578 │891016│├───┼─────┼─────┼────┼───┼──────┼───┤│ 九四│ 燃料稅│ 劉建峰 │C5-0023 │ 4800│ 188414 │891016│├───┼─────┼─────┼────┼───┼──────┼───┤│ 九五│ 燃料稅│ 吳碧嬌 │J6-6109 │ 4800│ 217584 │891016│├───┼─────┼─────┼────┼───┼──────┼───┤│ 九六│ 燃料稅│ 徐炳綜 │S5-1425 │ 4800│ 254591 │891016│├───┼─────┼─────┼────┼───┼──────┼───┤│ 九七│ 燃料稅│ 溫宗翰 │J6-9352 │ 4800│ 219307 │891016│└───┴─────┴─────┴────┴───┴──────┴───┘┌───┬─────┬─────┬────┬───┬──────┬───┐│ 九八│ 燃料稅│ 陳慧津 │C5-2738 │ 4800│ 189705 │891016│├───┼─────┼─────┼────┼───┼──────┼───┤│ 九九│ 燃料稅│張許春英 │S5-1271 │ 4800│ 254503 │891016│├───┼─────┼─────┼────┼───┼──────┼───┤│一00│ 燃料稅│ 宋水林 │C5-5007 │ 7200│ 190850 │891016│├───┼─────┼─────┼────┼───┼──────┼───┤│一0一│ 燃料稅│ 林岳輝 │J6-7511 │ 7200│ 218325 │891016│├───┼─────┼─────┼────┼───┼──────┼───┤│一0二│ 燃料稅│ 楊月珍 │C5-3268 │ 7200│ 189927 │891016│├───┼─────┼─────┼────┼───┼──────┼───┤│一0三│ 燃料稅│ 張思敬 │C5-7939 │ 7200│ 192359 │891016│├───┼─────┼─────┼────┼───┼──────┼───┤│一0四│ 燃料稅│ 沈清良 │C7-0250 │ 7200│ 196507 │891016│├───┼─────┼─────┼────┼───┼──────┼───┤│一0五│ 燃料稅│ 張莊秋 │C6-3587 │ 7200│ 195497 │891016│├───┼─────┼─────┼────┼───┼──────┼───┤│一0六│ 燃料稅│ 林辛玉 │N5-1569 │ 7200│ 234339 │891016│└───┴─────┴─────┴────┴───┴──────┴───┘┌───┬─────┬─────┬────┬───┬──────┬───┐│一0七│ 燃料稅│ 陳銀治 │C5-6633 │ 7200│ 191711 │891016│├───┼─────┼─────┼────┼───┼──────┼───┤│一0八│ 燃料稅│ 高秋霞 │N5-9177 │ 7200│ 238426 │891016│├───┼─────┼─────┼────┼───┼──────┼───┤│一0九│ 燃料稅│ 黃福生 │N4-9450 │ 4320│ 233116 │891016│├───┼─────┼─────┼────┼───┼──────┼───┤│一一0│ 燃料稅│ 謝玲娟 │N5-7289 │ 7200│ 237472 │891016│├───┼─────┼─────┼────┼───┼──────┼───┤│一一一│ 燃料稅│ 吳圳吉 │C5-7782 │ 7200│ 192270 │891016│├───┼─────┼─────┼────┼───┼──────┼───┤│一一二│ 燃料稅│ 陳麗蘭 │N4-4889 │ 7710│ 230548 │891016│├───┼─────┼─────┼────┼───┼──────┼───┤│一一三│ 燃料稅│ 江學信 │N4-9805 │ 4320│ 233306 │891016│├───┼─────┼─────┼────┼───┼──────┼───┤│一一四│ 燃料稅│ 楊水旺 │J6-0150 │ 4320│ 214796 │891016│├───┼─────┼─────┼────┼───┼──────┼───┤│一一五│ 燃料稅│泰億建材 │F9-068 │ 8100│ 202485 │891016│└───┴─────┴─────┴────┴───┴──────┴───┘┌───┬─────┬─────┬────┬───┬──────┬───┐│一一六│ 燃料稅│ 葉宗憲 │N4-5840 │ 4800│ 231077 │891016│├───┼─────┼─────┼────┼───┼──────┼───┤│一一七│ 燃料稅│ 吳碧麗 │C6-1272 │ 4800│ 194145 │891016│├───┼─────┼─────┼────┼───┼──────┼───┤│一一八│ 燃料稅│春暉建材 │M3-1412 │ 6210│ 0000000 │891016│├───┼─────┼─────┼────┼───┼──────┼───┤│一一九│ 燃料稅│ 沈麗娟 │Z2-0892 │ 4800│ 337107 │891016│├───┼─────┼─────┼────┼───┼──────┼───┤│一二0│ 燃料稅│飛圖公司 │C2-0408 │ 4800│ 186557 │891016│├───┼─────┼─────┼────┼───┼──────┼───┤│一二一│ 燃料稅│ 黃金生 │HK-5793 │ 4320│ 0000000│891017│├───┼─────┼─────┼────┼───┼──────┼───┤│一二二│綜合所得稅│ 劉恒維 │ │ 4500│ 000000000 │891016│├───┼─────┼─────┼────┼───┼──────┼───┤│一二三│綜合所得稅│葉李金時 │ │ 13534│ 00000000 │891016│├───┼─────┼─────┼────┼───┼──────┼───┤│一二四│綜合所得稅│ 李鴻慶 │ │ 35206│ 00000000 │891016│└───┴─────┴─────┴────┴───┴──────┴───┘┌───┬─────┬──────────┬───┬──────┬───┐│一二五│ 娛樂稅│賓士達電子遊藝場 │ 4138│ 0000000000 │891016│├───┼─────┼──────────┼───┼──────┼───┤│一二六│ 娛樂稅│松鶴小鋼珠電子遊藝場│ 20691│ 0000000000 │891016│├───┼─────┼──────────┼───┼──────┼───┤│一二七│ 娛樂稅│金皇星電子遊藝場 │ 4835│ 0000000000 │891016│├───┼─────┼──────────┼───┼──────┼───┤│一二八│廢棄物規費│順益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2000│ 9786 │891016│├───┼─────┼─────┬────┼───┼──────┼───┤│一二九│ 房屋稅│ 劉希真 │ │ 7831│ 000000000 │891016│├───┼─────┼─────┼────┼───┼──────┼───┤│一三0│ 房屋稅│ 江哲雄 │ │ 7169│ 0000000000 │891016│├───┼─────┼─────┼────┼───┼──────┼───┤│一三一│ 房屋稅│ 陳清標 │ │ 1771│ 0000000000 │891016│├───┼─────┼─────┼────┼───┼──────┼───┤│一三二│ 房屋稅│ 沈春進 │ │ 8869│ 000000000 │891016│├───┼─────┼─────┼────┼───┼──────┼───┤│一三三│ 公墓基金│ 劉張白 │ │ 21000│ 2020 │ │└───┴─────┴─────┴────┴───┴──────┴───┘┌───┬─────┬─────┬────┬───┬──────┬───┐│一三四│ 公墓基金│ 沈顯修│ │ 22000│ 2003 │ │├───┼─────┼─────┼────┼───┼──────┼───┤│一三五│ 公墓基金│ 俞美鳳 │ │ 22000│ 2019 │ │├───┴─────┴─────┴────┼───┼──────┴───┤│ 金 額 合 計 │863174│ │└────────────────────┴───┴──────────┘

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裁判日期:2002-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