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 103年度上訴字第831號上 訴 人即 被 告 王錫廷選任辯護人 黃溫信律師選任辯護人 徐美玉律師選任辯護人 黃紹文律師上 訴 人即 被 告 陳東和上列上訴人因違反電業法等案件,不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3年9月5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 月 20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蔡崇義
法 官 楊清安法 官 吳勇輝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邱斈如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