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102 年訴字第 415 號裁定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415號原 告 趙耀宇訴訟代理人 劉憲璋 律師複代理 人 賴書貞 律師訴訟代理人 顏 寧 律師複代理 人 房佑璟 律師被 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代 表 人 李炎壽訴訟代理人 劉惠利 律師

李璟岳上列當事人間因承租國有土地事件,原告不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9月24日農訴字第1020720707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茲指定民國103年6月25日上午10時45分在本院第三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9 日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王 德 麟

法 官 詹 日 賢法 官 許 武 峰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9 日

書記官 許 騰 云

裁判案由:承租國有土地
裁判日期:2014-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