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110 年訴字第 70 號裁定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70號原 告 梁木川被 告 彰化縣秀水鄉公所代 表 人 林英嘉訴訟代理人 陳柏涵律師上列當事人間祭祀公業事件,原告不服彰化縣政府中華民國110年3月11日府法訴字第1100039320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原告之訴駁回。

二、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理 由

一、按訴願法第1條第1項規定:「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第14條第1項、第2項規定:「(第1項)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為之。(第2項)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前項期間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3年者,不得提起。」第77條第2款規定:

「訴願事件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不受理之決定:……二、提起訴願逾法定期間或未於第57條但書所定期間內補送訴願書者。」故訴願逾越法定不變期間,行政處分即告確定,當事人對於已確定之行政處分提起撤銷訴訟,即屬不備其他要件,行政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此觀行政訴訟法第4條第1項及第107條第1項第10款規定自明。

二、緣訴外人梁圖奮於民國74年12月20日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向被告辦理祭祀公業梅鏡堂之申報,經被告審查並公告徵求異議後,因期限屆滿無人異議,被告爰以75年5月16日彰秀鄉民字第3957號函(下稱原處分)核發祭祀公業梅鏡堂派下全員證明書。嗣原告主張其為祭祀公業梅鏡堂之派下員,為原處分之利害關係人,其於99年間發現其派下員身分喪失,故向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提起確認派下權存在之訴,並於法院函調文件中,發現當年管理人曾告知被告因公業派下員甚多散居各地而不得尋,請求被告准予另以管理人擔任設立人之方式准予公業之申報並核發派下證明,被告竟准予申報甚至還核發原不應核發之派下員證,依法有所違誤,另主張梁圖奮申報派下員時之基本形式審查文件並不具備,原告因而主張應撤銷不當且顯然具有瑕疵之原處分及撤銷梁圖奮為祭祀公業梅鏡堂之派下員資格,遂於110年1月8日(訴願機關收文日期)提起訴願,經彰化縣政府以原告提起訴願逾期,其訴願不合法為由,以110年3月11日府法訴字第1100039320號訴願決定不受理。原告仍不服,於是提起本件行政訴訟。

三、經查,原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自承其於99年間即知祭祀公業梅鏡堂業經被告以原處分核發派下員證明書(本院卷第313頁),且原告之輔佐人更提起確認派下權存在之訴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798號),並於二審時將訴之聲明變更為確認梁木川之派下權存在,故原告應於99年間即已知悉原處分存在,至遲於民事二審即104年5月13日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6年度重上更一字第38號判決日以前,原告即已知悉原處分存在,而原告遲至110年1月8日始提起訴願,有訴願卷第1頁所附之原告訴願書可證,顯已逾其應於知悉後30日內提起訴願之法定不變期間。再者,縱不論原告知悉原處分之實際時點為何,原處分自75年間作成迄今亦已逾訴願法第14條第2項後段所定之3年法定不變期間,此亦經原告於其所提出之行政訴訟答辯狀一表明不予爭執(本院卷第295頁)。從而,訴願決定以原告提起訴願已逾上開不變期間,不予受理,自無違誤。本件原告對於已確定之行政處分提起撤銷訴訟,依據前開規定及說明,即有起訴不備其他要件之違法,且依其情形無從補正,自應以裁定駁回之。

四、至於原告主張:其係依訴願法第80條第1項之規定訴請被告應本於職權撤銷原處分乙節。按提起訴願因逾法定期間而為不受理決定時,原行政處分顯屬違法或不當者,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得依職權撤銷或變更之,固為訴願法第80條第1項本文所規定,惟此規定係基於行政處分有違法或不當之情形,如任其存在,顯與依法行政原則有違之意旨,就已具形式確定力之行政處分,賦予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得為撤銷或變更之職權,受處分人或利害關係人尚無請求或申請權,自不得據此一規定而謂已逾期提起之訴願得因此成為合法,是原告執此指摘訴願不受理之決定於法有違,並主張彰化縣政府為被告之上級機關而應依此規定追加為被告,實屬無據,不應准許。又原告起訴既不合法,其所為實體事項之爭執,即無再予審究之必要,附此敘明。

五、依行政訴訟法第107條第1項第10款、第104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20 日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 劉 錫 賢

法 官 楊 嵎 琇法 官 陳 文 燦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敘明理由,經本院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抗告(須依對造人數附具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20 日

書記官 林 昱 妏

裁判案由:祭祀公業
裁判日期:202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