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調解筆錄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3年度移調字第12號原 告 黃明偉訴訟代理人 歐嘉文 律師訴訟代理人 劉珈誠 律師訴訟代理人 施竣凱 律師被 告 臺中市立豐原高級中等學校代 表 人 廖敏樂訴訟代理人 宋居易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移調字第000012號有關教育事務事件,於中華民國113年10月24日下午3時0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人員:
受 命 法 官 郭書豪
書 記 官 林昱妏通 譯 許麗萍調解委員 王茂修到庭調解關係人
原 告 黃明偉 到訴訟代理人 劉珈誠 律師 到訴訟代理人 宋居易 到調解成立內容:
一、被告應塗銷除去被告民國112年5月25日豐中人字第1120004263號令懲處原告記過一次之註記。
二、訴訟費用各自負擔。上列筆錄經當庭交閱認為無訛始簽名於後:
原告 黃明偉原告訴代 劉珈誠 律師被告訴代 宋居易調解委員 王茂修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4 日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書 記 官 林昱妏受命法官 郭書豪上列筆錄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4 日
書記官 林昱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