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113年度訴字第109號原 告 榮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工廠代 表 人 高芬芬訴訟代理人 楊玉珍 律師複 代理 人 朱清奇 律師被 告 彰化縣政府代 表 人 王惠美訴訟代理人 洪晁瑋 楊祖愷上列當事人間空氣污染防制法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2 日 法官 黃司熒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2 日 書記官 詹靜宜裁判案由:空氣污染防制法裁判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25-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