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113年度訴字第288號原 告 張獻德訴訟代理人 林孟毅 律師 張書欣 律師被 告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代 表 人 李易書訴訟代理人 張鈞翔 律師 張毓珊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廢棄物清理法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4 日 法官 陳 怡 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4 日 書記官 黃 靜 華裁判案由:廢棄物清理法裁判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25-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