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110年度簡字第14號原 告 毛國峰被 告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代 表 人 韓育琪訴訟代理人 林益輝律師複代理人 謝勝隆律師上列當事人間違反發展觀光條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3 日 行政訴訟庭法 官 楊萬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3 日 書記官 林柏名裁判案由: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裁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2-03-03